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2-0009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文 号 | 浙民提〔2022〕18号 | 主题词 |
方建春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杭52号建议《关于加大基层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我省常住老年人口1252万人,占比19.1%;65岁以上926万人,占比14.2%。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大力建设,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完成、养老服务发展理念明显转变。2021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委员们对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我省养老服务工作2017年起三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李克强总理到浙江考察时给予充分肯定,在国务院廉政会议上脱稿表扬浙江养老。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核心要素,也是制约养老服务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其摆在重要的位置,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充分认识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一个关键指标: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由2020年的16人增加2025年的25人。该指标列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5个主要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八八战略”实施综合评估指标,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指标。
二是认真抓好护理员培训认定工作。2019年财政从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86.9亿元专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并将培训对象范围扩大至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2021年8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1〕147号),明确持证养老护理员是指在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荣军医院、康复医院、养老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托(安)养机构或家政公司工作,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持有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护理执业证书、康复治疗证书等在职养老护理人员。要求充分考虑当前养老护理员队伍现状,各地不得以地域、户籍、年龄、缴纳社保等为前提条件,限制养老护理服务人员享受技能培训补贴。2021年10月12日—16日,我省举办了养老护理师资培训班,有99名高级养老护理员参加,培训结束后组织参加了技师认定。目前我省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持证养老护理员共有2.28万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18.26。
三是逐步提升养老护理员待遇。我省十分重视护理员待遇,做到以适当的待遇留人。2021年12月14日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和原有办法相比标准提高、年限缩短、范围扩大。中职奖补标准从2.1万提高到3万,专科(高职)从2.6万提高到4万、本科以上从4万提高到5万。年限从原来的满5年后发放修改为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奖补范围从原来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养老护理员扩大到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等工作的人员。将养老护理列入“十百千”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和各级技能大赛项目,对获奖人员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等方面落实相应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养老机构给予晋职任用。同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我省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均已建立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宁波市、嘉兴市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300元和200—5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津贴。
四是办好护理员大赛。从2008年开始,我省已举办八届省级养老护理员大赛。2020年开始,养老护理被列入省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的浙江技能大赛。去年8月31日—9月1日,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浙江赛区选拔赛在金华成功举办,省级大赛共有54名选手参加。据统计,本次大赛县、市、省选拔赛全省各级投入203.89万元。省赛前三名经过省人力社保厅和省总工会核准后分别给予“浙江省技术能手”和“浙江金蓝领”称号。2021年12月,我省组队参加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的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荣获优秀组织奖。
虽然我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您说的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较低,流失率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培训和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养老护理队伍技能水平。结合您的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2022年省政府将“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列入民生实事。我厅将定期通过浙江在线、浙江老年报等渠道报道各地民生实事进展,介绍全省各地培训认定情况。通过养老护理员大赛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让全社会了解和认同养老护理员职业,传播科学养老护理知识,吸引更多人才积极投身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同期开展养老护理员风采宣传展示和养老服务业专场招聘会,让更多公众了解养老护理工作、尊重养老护理员、关注养老服务发展。
二是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我厅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宁波市海曙区、常山县列入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试点。宁波市和常山县养老人才培育应用场景列入我厅2022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建设试点。目前,宁波市海曙区已形成试点方案,正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常山县“护理员一件事”应用场景依托“浙里办”“浙里康养”“常山U点通”3大平台;建立培训认证、我要就业、我要用人、服务保障等4大业务应用体系。目前该应用市级推广基本功能已升级完成。宁波市“护理员职业生涯一件事”应用场景已建成全市统一、动态维护的题库,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发展的培训和技能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信息库。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和模拟考试内容进行精准画像,个性化、智能化推送培训内容。利用“一键培训”模块和社保卡关联关系,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等待遇一键直补机制。推动线上培训场景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家庭提供在线养老护理培训课程。该场景成熟后将在全省推广。
三是提高薪酬待遇。推动全省各地建立岗位津贴制度,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提高护理员待遇,留住养老服务人才,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是提高养老护理员基本医疗知识水平。在护理员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常见病的预防与保健,老年人康复等内容的比重,开展优秀护理员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让护理员可以为老人提供常见病的预防保健指导,甚至医疗指导意见。定期邀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到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护理员和老人开展常见病及老年慢病方面的医疗知识讲座,丰富护理员和老年人的基本医疗知识。
五是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可用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我厅督促各地按照《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完成存量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朱霜洁
联系电话:0571—87055490 传 真:0571—8705026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