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2-0008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文 号 | 浙民提〔2022〕15号 | 主题词 |
唐寿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金17号建议《关于浙江省全域实行行政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和丧事从简的建议》收悉,并商省委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殡葬改革,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殡葬公益属性,按照全数字、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高标准实施“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的殡葬改革先行计划,全面建立惠民殡葬政策,着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进殡葬数字化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努力实现逝有所安、群众满意的目标。目前,我省是全国连续多年保持火化率100%、普惠制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出台、全面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全域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数字化改革的省份,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较大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9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对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江(海)等生态葬法奖励措施。目前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0%以上,到今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每年清明、冬至期间,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多措并举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在殡葬文化培育方面的平台作用,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新风尚。
二、关于建议中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行政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行政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包含在我省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范畴内。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成一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其中公益性公墓17969个、骨灰堂1066个,采用树葬、花葬、海葬、骨灰格位存放、深埋等安葬方式,取得了一些成效。2020年8月,我省首个节地生态安葬领域地方标准《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与管理规范》在金华市发布;武义县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创新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建设,探索出一条建设投入少、群众接受度高、节地效果好的绿色节地生态新路径。总体上看,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仍存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安葬的淡薄观念,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接受程度不高,激励引导、规范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节地生态安葬率不高等问题,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工作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关于“节地生态安葬及标准”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去年,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标准,对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标准作了详细解释,对墓碑大小和墓穴的尺寸也作了相应规定。自2021年开始明确每年创建100个,到2023年3年时间将创建300个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目前已发文公布100个示范点。此外,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出台《全省安葬(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目标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
(三)关于“丧事从简”
一是制度约束。2021年省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强化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化移风易俗工作。2020年10月,我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家宴移风易俗操作细则》,对家宴移风易俗作出了21条规定,倡导婚事新办、喜事小办、鼓励丧事简办。近日,我厅出台了《服务保障经济兜民生底线20条措施》,提出减轻婚丧支出压力,推动集中治丧,婚事简办。2020年金华市出台《金华市移风易俗工作指数测评办法(试行)》,实行乡风文明建设县、乡、村三级联评联考。二是督导考核。强化家宴移风易俗日常监管,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推进《家宴移风易俗操作细则》与文明城市创建、年度工作考核等相结合,营造“简约适度、文明就餐”的良好风尚。今年3月,温州市通报2起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落实不力问题,相关人员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部分地方还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都要签订承诺书,向全社会公布移风易俗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三是宣传引导。各地通过会议活动、专项行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婚丧事宜简办。温州市开展移风易俗改革攻坚年行动,推广“简约婚礼进万家”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绿色祭扫,联合长三角地区、省文明办分别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清明、冬至时间节点,开通网络祭扫平台,满足群众祭扫需求,敬献鲜花、网络祭扫等逐渐成为文明新风尚。
但总体上看,我省丧事从俭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对推行移风易俗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平衡,城乡矛盾日益凸显,“邻避效应”导致一些不规范的殡仪活动监管缺少法律上的支撑,移风易俗仍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深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以公益惠民为落脚点,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推动惠民殡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努力打造基本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实现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入葬(节地生态葬)等6+N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切实让老百姓享受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殡葬服务。加快推动修订出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墓审批监管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殡仪馆等级评定认定办法》等。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浙里逝安”应用平台建设,完善群众“身后事”联办改革,继续做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的需求。
二是推进绿色文明殡葬。积极开展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群众接受和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培育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省市县三级联动,到2023年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处公益性安葬设施,创建完成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300个,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0%以上。推进老旧墓地生态化提升改造试点工作,利用几年时间,改造一批老旧墓地,解决其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墓穴无序安葬、绿化率低、环境条件差以及违规建设超标准墓穴、墓区管理不到位、祭祀行为不文明等诸多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试点样板。积极倡导厚养薄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三是强化移风易俗宣传。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弘扬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不断深化丧葬礼俗改革。充分依靠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深入人心。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组织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治丧观念和治丧活动,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坚持疏堵结合,加大投入,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公共场所,统筹设置区域性集中治丧场所和家宴中心,对农村办宴席等活动做到提供场所、婚丧服务、专人协管、志愿服务等,帮助村民解决场地难、筹办难等问题,有效制止了攀比风,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的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赵辉
电 话:0571—87050926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