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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纳米材料开发应用协会)

发布日期:2022-07-08 10: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江省纳米材料开发应用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联系部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71-81051430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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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纳米材料开发应用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08

浙江省纳米材料开发应用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联系部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71-81051430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