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一增一减双提升” 破解困难群体“提低”难题
  • 日期: 2022- 07- 08 17: 32
  • 来源: 长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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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长兴县实施“一增一减双提升”行动,着力破解困难群体的“提低”难题。

一、围绕“强兜底”,为困难群体“提低”增能

1.政策增能,推进社会救助提标拓面。一是稳步“提标”。综合考虑当地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2000元,特困基本生活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731元,护理补贴根据自理能力等级,分别按最低工作标准(每人每月2070元)80%、40%、20%、10%比例确定,提高到了1656元、828元、414元和207元。二是适度“拓面”。放宽基本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中有关收入财产的计入办法,供养费按“二个供养义务人”“三个供养义务人及以上”分档计算,并将车辆价格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一同归入家庭财产。社会救助靶向人群从低保、低边、支出型贫困、特困四类对象扩大到3口之家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困难群体。支出型贫困及临时救助政策扩大至常住人口。

2.机制增能,完善收入认定及渐退制度。一是核减“认定额”。对实现就业的低保低边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严格按规定给予相应核减。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就业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切实打消困难群众就业顾虑。二是延长“渐退期”。按照“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原则,落实因就业、产业帮扶而收入超标“渐退期”制度。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期间,原有的1年“渐退期”结束后未到2025年底的,“浙退期”均延长至2025年底。

3.数字增能,深化精准救助闭环服务。推进精准识贫、低收入群体帮扶、返贫监测系统的线上线下协同闭环服务。一是“线上+线下”主动发现。全面落实常态探访关爱制度,压实村社属地责任,增强救助主动性。加强医保、教育、残联等跨部门数据互联,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共享救助名单,增强救助实效性。二是“线上+线下”高效速办。巩固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试点成果。依托三级助联体线下队伍,提供政策咨询、申请协办、结果跟踪等暖心服务。开发建设“救助助手”应用场景,自动判断资格条件以及可享受政策,促进救助智能化研判。三是“线上+线下”精准对接。开展救助需求和救助资源“两库”建设,梳理环境改善、家庭支持、照料护理、生活服务、健康管理、精神文化、安全服务以及其他等8大类需求,涵盖岗位推荐、临时托管、代办服务、心理疏导等40个子项,逐步构建救助对象“需求画像”,为救助帮扶活动精准指向。截至目前已排摸对象6958户,排摸率100%。

二、围绕“提品质”,为困难群体“提低”减负

4.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方面的负担。一是抓好“医无忧”。将困难对象普通门诊费用纳入了医疗救助范畴,低保救助标准从70%提高到80%,低边救助标准从60%提高到70%,支出型贫困对象救助起付线从2万下调到1.2万,救助标准从50%提高到60%,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负担,2020年以来,共资助参保43141人,资助金额2081万元;医疗救助357089人次,救助金额5023万元。二是抓好“学无忧”。对就读该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幼儿)进行和入学前户籍在本县的帮扶对象就读全日制大学、研究生给予生活费补助。2020年以来,共资助学生20465人次,资助资金1483万元。三是抓好“居无忧”。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466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525户,实物配租941户,发放租赁补贴1707.82万元。全面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2020年以来累计发现C、D级危房505户,并全部完成解危工作,下拨财政补助1256.86万元。按照“谁最困难谁先改造”“什么最缺就改善什么”的原则,开展“卫生间、厨房间、房屋周边环境”改造、改善为主要内容的低收入农户生活设施精准帮扶行动,累计完成生活设施帮扶1466户,下拨补助资金1005万元。

5.减轻失能失智困难家庭照护负担。进一步加大失能失智困难对象照护力度,解放困难家庭劳动力。一是扩展照护面。照护对象从原来的仅限于肢体1-2级困难对象,拓展至肢体一级至二级,精神、智力一级至四级、视力一级的低保、低保边缘户残疾人,截至目前已有66名失能失智困难对象进入机构照护。二是培育机构量。根据原有的规划,继续培育认定符合条件的托养机构,已审核通过照护机构6家,其中包括精神类照护机构1家。三是服务送上门。加大上门服务的力度,依托慈善助力“护无忧”项目,加大上门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已开展上门服务60余户,全年计划服务100户以上。

6.减轻“一老一小”困难家庭负担。一是开展困难老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试点。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上门服务),护理补贴制度(对机构实施护理费补助),床位费减免制度。低保失能老人可免费入住养老机构,享受2600元/月的护理费,床位费由机构减免。低保低边家庭不能自理老年人可享受500-125元不等的服务补贴。二是深化儿童关爱保障。持续开展“两兜底双结对”留困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四个精准”的要求,实现监护兜底和生活兜底全覆盖,实现“一对一”结对全覆盖。新成44家示范型“儿童之家”,完善儿童之家考核评比机制,提升儿童之家运营成效。依托“小橘灯”公益品牌,面向全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工作,受益儿童4000余名次。。

三、围绕“促增收”,实现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双提升

7.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探索“培训+就业”就业帮扶模式,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围绕辖区便民服务岗位需求,针对性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并提供上岗培训,如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开展垃圾分拣员、污水处理工公益性岗位培训,近三年累计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1011个,共吸纳820名困难人员就业。畅通对接渠道,增加就业机会。组织招聘、免费培训,专家助力乡村振兴、支持辅导创业等内容,近三年,每年至少联动开展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12场以上,春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余人,举办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班60场,惠及2800人、组织专家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0场、惠及1560人。

8.加大困难群体产业帮扶。围绕共富添亮点,做好三个延伸。一是做好帮扶群体从农村向城镇居民的延伸,通过与“创无忧”慈善帮扶项目结合,加大城镇低收入群体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开展缝补维修、来料加工、家政服务等“十小”行业进行创业活动来实现共同富裕;二是做好困难群体中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延伸,通过开展“小农入社”共富行动,切实提高“点型”“链型”“群型”合作的经济发展模式,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做好帮扶的多元化延伸,方式由单纯的产业帮扶,逐步向以产业帮扶为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综合帮扶延伸;措施由单纯的种植养殖“一户一策”方式,向以种养为主,劳动就业、自主创业、金融扶持相结合的“一户多策”延伸。力量由单纯的各级农合联为主,向政策保障、社会力量参与的齐抓共帮延伸。到2025年,困难群体中的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8000元。

9.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之家建设与服务能力提升,做好赋能建设工作,建成县残疾人重度托养中心、长兴县儿童康复中心、长兴星宁儿童成长中心和19家残疾人之家。全面落实省残工委首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项目中“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行区”项目。加大对残疾人共富基地的扶持力度,探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形成长兴特色的残疾人基地就业模式。合理引导、优化福利企业区域布局,破解福利企业区域分布不平衡带来的残疾人就业区域平衡难题,从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上进一步重视新办福利企业,以方便和更好促进区域内残疾人的充分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劳动年龄阶段内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达7551人,就业率达98.1%以上,其中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及残疾人之家辅助就业的困难残疾人员达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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