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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2-07-04 18: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7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政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铭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管好用好民政数据资源;要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同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

会议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快数据全量归集,夯实数字化基础,确保数据全量、准确、实时;要进一步加快数据价值挖掘,突出智能化应用,拓展动态监测、统建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要进一步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将安全贯穿于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和数字化改革实践的全过程。

会议强调,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治国理政的基础制度框架。要强化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确保行政区划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开展行政区划工作理论研究,加强对行政区划历史发展演变规律以及城镇体系结构、城市规模布局等基础研究;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依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第十次党史工作会议、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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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2-07-04

7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并结合民政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铭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管好用好民政数据资源;要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行政区划设置和调整同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相适应。

会议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快数据全量归集,夯实数字化基础,确保数据全量、准确、实时;要进一步加快数据价值挖掘,突出智能化应用,拓展动态监测、统建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要进一步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将安全贯穿于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和数字化改革实践的全过程。

会议强调,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治国理政的基础制度框架。要强化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确保行政区划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开展行政区划工作理论研究,加强对行政区划历史发展演变规律以及城镇体系结构、城市规模布局等基础研究;要坚持行政区划保持总体稳定,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依法加强行政区划管理;要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更重要位置,稳慎对待行政区划更名。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第十次党史工作会议、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