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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0 15: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以来,浙江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省民政厅网上审核并组织实地评估验收等程序,于2022年6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评估验收。经研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拟确定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等23家单位、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等16家单位分别为5A级婚姻登记机关和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受理电话:0571—87050927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邮编:310007)

附件:拟确定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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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参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并根据《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以来,浙江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经各婚姻登记机关网上申报、市级民政部门初审、省民政厅网上审核并组织实地评估验收等程序,于2022年6月底完成了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的评估验收。经研究,现将评估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全省101家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全部符合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拟确定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等23家单位、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等16家单位分别为5A级婚姻登记机关和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受理电话:0571—87050927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浙江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邮编:310007)

附件:拟确定5A级、4A级婚姻登记机关名单.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