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92号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金总体规模
2021年,中央补助我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4,525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1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238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541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28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补助我省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已及时足额下达相关市、县(市、区)4,525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
1.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680万元。用于26个山区县和龙港市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通过对敬老院消防改造使得条件落后的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2.全省认知症照护专区新建及改扩建项目171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认知症照护专区购置监护设备、场景建设。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打造了全方位适老化环境,建立健全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并减轻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经济压力,缓解了我省养老服务需求的供需矛盾,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
3.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市组织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通过培训一批业务扎实、素质优秀的养老护理员,提升了养老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成效。
4.划拨给宁波市220万元。用于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认知症照护专区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等。
(二)残疾人福利类
1.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140万元。主要用于康复辅助器具展示(租赁)中心的建设、康复辅助器具购置等。
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496万元。主要用于26个山区县家庭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或社会化照护,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等。
3.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440万元。主要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信息平台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网点建设、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宣传等与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相关的项目。
4.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162万元。主要用于宁波、衢州两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三)儿童福利类
1.孤儿助学工程411万元。对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本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按每学年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雪中送炭地保障了孤儿求学需求,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2.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硬件设施提升改造13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苍南县和文成县等地的儿童福利院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
(四)社会公益类
社工和志愿服务项目2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5个社工组织开展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促使特殊困难群众、老年人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为其健康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和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通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中认知症障碍专区建设工作,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 3.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4.支持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5.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推进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6. 开展面向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全年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项目12个、养老机构认知症专区建设项目30个,11个设区市都开展了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市县5个、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试点3个;共为362名孤儿大学生提供了大学学费;资助5个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 数量指标 |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数量 | ≥27家 | 12家 | 未完成原因:受疫情封闭、项目选址、下拨资金时间较晚、未验收等因素导致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实际支出。改进措施: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和单位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 |
养老机构认知症专区建设项目数量 | ≥90个 | 30个 | 未完成原因:认知症床位建设相关标准仍在完善中,导致资金未及时拨付。改进措施:各地已根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新标准,加快项目执行。 | |||
开展养老护理员大赛的设区市 | ≥11个 | 11个 | ||||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 >380人 | 362人 | 未完成原因:个别孤儿在实际考试未被录取,不符合资助条件。改进措施:结余资金结转2022年使用。 | |||
资助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个数 | ≥5个 | 5个 | ||||
资助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 ≥5个 | 3个 | 未完成原因: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的资金补助标准和细则仍在完善中,导致资金未及时拨付。改进措施:要求各地根据新标准加快项目执行。 | |||
质量指标 | 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向市县下达经费时间 | 1个月内 | 1个月 | |||
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未超过定额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敬老院安全保障能力 | 不断 提高 | 不断提高 | ||
敬老院重大消防风险防范能力 | 不断 提高 | 不断提高 | ||||
孤儿受高等教育程度 | 不断 提高 | 不断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康复辅助器社区服务租赁试点工作 | 不断 深入 | 不断 深入 | |||
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完善 | 逐年 提升 | 逐年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5% |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144号).pdf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1〕56号).pdf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