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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共同富裕 强基兜底赋能 推动浙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22 1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新网浙江

2022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全省民政系统要全面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努力推动养老、救助、慈善和现代社区建设等民政各项工作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多跨协同,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民政新的贡献。

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沈铭权。 浙江省民政厅供图

(一)聚焦聚力“浙里康养”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浙里康养”列为今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十大标志性成果,提出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是社会建设的主战场、深化改革的硬骨头、共同富裕成效的直接检验。一是迭代升级架构体系。将“浙里长寿”迭代为“浙里康养”,梳理形成涵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个体系和发展老龄产业、完善老年友好环境等体系架构,明确24项标志性成果和41项突破性抓手,成熟一项推广一项。二是聚焦三类群体。面向失智失能老年人,组织开展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筛查,建立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制度,制定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方案,年内新增床位6000张。制定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参保人数今年要扩大到1500万人。面向困难老年人,开展养老保障排摸,将困难老年人纳入“浙有众扶”动态监测库。制定高龄津贴发放规范,统一发放部门、统一标准、统一对象。面向山区海岛老年人,实施“海岛支老”行动,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5个市派出护理员,驻点为舟山偏远海岛3万多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三是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组织11个市和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探索“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服务向居家社区辐射,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助餐配送餐、防跌倒防走失等应用场景,让养老服务更加触手可及。

(二)聚焦聚力“浙有众扶”迭代。按照“五个帮”要求,基本构建起涵盖孤有所养、困有所助、弱有所扶、病有所救、残有所助、危有所济的“浙有众扶”架构图。一是围绕“谁该帮”,以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完善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预警机制,适度扩大人群覆盖面,推动低边收入认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5倍放宽到2倍,有条件的地方将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二是围绕“帮什么”,完善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今年城乡低保年标准要达到1.1万元以上。健全“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在丽水、衢州实施第一批“善居工程”,惠及1000户困难老年人。三是围绕“谁来帮”,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帮扶资源,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等服务。推进县级“助联体”规范化建设,“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到100%。四是围绕“帮到哪”,建立社会救助尽职尽责机制,强化经济状况定期核查、渐退期等措施,实施动态管理。五是围绕“帮得怎么样”,构建精准保障指数,实现动态监测和评价。

(三)聚焦聚力“善行浙江”建设。围绕构建新型慈善体系要求,加快构建处处有善、时时可善、人人向善的“善行浙江”架构图。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按照中央意见要求,在贯彻落实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二是加大表彰激励。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优秀候选对象推荐,做好第七次“浙江慈善奖”筹备工作,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慈善表彰体系,更大范围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三是加快培育慈善组织。起草财政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办法,鼓励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普遍设立社区基金会,年内社区基金会达到55家。四是做大慈善信托。联合浙江银保监局印发《关于推动信托公司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业务的通知》,指导杭州市深化慈善信托试点并在“穿透式开票”上率先突破,推动慈善信托扩面增量。

(四)聚焦聚力城乡现代社区建设。今年5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这是进入新时代后,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高站位、高规格的有关城乡社区工作的会议。一是研究提出系统架构。聚焦构建“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共同体,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服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的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梳理形成现代社区“六个体系”和“四个机制”。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厅党组多次研究,第一时间成立省民政厅工作专班,全面梳理涉及民政部门的工作任务,对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到岗,明确工作方案、进度安排,定期研究,动态通报。三是推进当前重点工作。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持续开展“七多”事项清理,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体系改革,继续开展品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带头人培育发展。全面优化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管理使用、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全周期管理制度,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随缺随补、周转调剂选聘机制,确保到年底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4名以上专职社区工作者。

(五)聚焦聚力全周期社会服务。着眼民政公共服务更加贴心暖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殡葬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优质共享。一是大力加强未保工作。省市县三级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未保工作协调机制,联合14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未保中心实体化运行率达到70%,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覆盖率达40%以上。二是全力做好社会事务。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和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服务,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积极推进惠民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三是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完善街路巷命名审批流程,主动与建设部门做好对接,平稳有序做好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职责交接。

(六)聚焦聚力重点专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助力扎实稳住经济大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政策举措,积极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印发《服务保障稳经济兜民生底线20条措施》,重点就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积极开拓就业岗位、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民生领域暖心服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历史使命,立足民政部门强基兜底赋能职责,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一是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城乡现代社区建设。重点推动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实施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赋能工程,推进“一老一小”等城乡社区优质服务共享,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方议事协调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整体质效。

二是积极打造共同富裕民政金名片。认真贯彻每两个月一次的省共同富裕工作例会精神,积极履行牵头职责,迭代推进“浙里康养”“浙有众扶”“浙里有善”系统架构,聚焦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抓手,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持续推出一批政策制度,努力提供浙江经验。

三是深入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聚焦群众需求,持续推进“民政大脑”建设,完善民政服务对象精准画像,发挥“民政大脑”辅助决策中心作用,跑出民政“加速度”。

四是着力推进民政领域除险保安。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工作。常态化组织推进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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