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3号)等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的整改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会长、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原则上每个社团1人。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5-16日,14日下午报到,17日上午返程,为期三天。不住宿的学员请于15日上午8:30之前报到。
三、培训地点
杭州华辰银座酒店(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342号,电话0571-86478658)。
四、培训课程
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组织党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优先受理去年6月未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名。参训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参训人员请携带培训记录手册。
(二)请培训人员在参加培训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报到时需现场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无法通过核验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出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三)培训开始前,培训人员7天内如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一律不得参加培训。
(四)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请各社团统筹工作安排,确保按要求参加培训。
请各社团于2022年11月7日前反馈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
联 系 人:赵 杨
联系电话:0571—87050249
电子邮箱:zygz303@163.com
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