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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2-10-18 14: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719 号

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民先告字[2022]第2000037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联系部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71-81051430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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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2-10-18

〔2022〕719 号

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民先告字[2022]第2000037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

联系部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571-81051430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