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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5 15: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浙民儿〔2022〕1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寒假来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和寒假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精准摸底。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用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主要工作阵地,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于1月底前对本地区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和信息摸底,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等,并在浙江省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上及时更新。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儿童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关爱保护。

二、政策宣讲,落实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督促提醒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引导在外地过年的监护人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儿童亲情沟通,及时了解和发现精神需求,鼓励点滴进步,给予儿童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三、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各地民政部门严格监督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做到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四、统一部署,加强防控。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压实各地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机构内儿童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并在防疫物资上提供支持帮助。

五、凝聚力量,关爱帮扶。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汇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这些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要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儿童之家等设施,为儿童提供文化娱乐场所,帮助儿童平安度假、健康过节。

六、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将孤儿、困境儿童群体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发〔2021〕5号)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感染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民政部门要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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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浙民儿〔2022〕11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寒假来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和寒假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精准摸底。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用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主要工作阵地,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于1月底前对本地区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和信息摸底,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等,并在浙江省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上及时更新。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儿童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关爱保护。

二、政策宣讲,落实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督促提醒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引导在外地过年的监护人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儿童亲情沟通,及时了解和发现精神需求,鼓励点滴进步,给予儿童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

三、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各地民政部门严格监督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做到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四、统一部署,加强防控。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压实各地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机构内儿童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并在防疫物资上提供支持帮助。

五、凝聚力量,关爱帮扶。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汇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这些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要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儿童之家等设施,为儿童提供文化娱乐场所,帮助儿童平安度假、健康过节。

六、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将孤儿、困境儿童群体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发〔2021〕5号)要求,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感染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民政部门要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浙江省民政厅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