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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5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9-02
文  号 浙民提〔2021〕3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宁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2 10: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黄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宁7号建议《关于发展我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制定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标准,加快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养老日益增长的需求。

一、当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工作

(一)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增加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一是强化试点示范,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围绕养老生态系统、应用场景、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示范效果显著的新发展模式。2016年以来,我省共有12家企业、39个街道(乡镇)、12个县(市、区)入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名单,数量居全国第一。二是加大推广力度,打造养老服务新生态。近年来,我省数字经济企业推出一批具备智能化、网络化特征的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2018—2020年,25家企业23个产品和14项服务先后列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目录。2020年,组织召开浙江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会,征集发布了18项智慧健康养老解决方案优秀案例,推动了政府部门、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和机构之间的互动交流、协同合作与融通发展。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创新养老服务新产品。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产业资源加速整合。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由2015年的5.64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9亿元。2016年,支持浙江好络维获得国家电子信息振兴资金1500万元,开展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成了5款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健康云服务平台的建设。2020年,运用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基地,湖州市将1000万元用于发展本地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全年累计引进13个智慧健康养老相关项目。

(二)加强养老标准建设推广,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标准技术组织建设。成立社会养老服务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民政厅副厅长方仁表担任主任委员,秘书处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与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联合承担,在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标准制修订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标技委共梳理社会养老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省地方标准共计357项,并将我省社会养老标准体系分为“基础通用”“服务提供”“支撑保障”三大体系。二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2016年以来,共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3项、省级标准化试点5项,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模式和案例。比如,绿康集团开展《医养综合服务省级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构建了一套涵盖老年护理、陪同就医、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养老服务分级护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等内容的标准体系,研制形成一批养老服务领域关键核心企业标准,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发展。三是开展重要标准制定和实施评价。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制定养老服务领域省级地方标准11项,较好地满足了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需求。通过“听、看、查、抽、问”方式,对DB33/T 926—2014 《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等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实施,提高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提高养老服务智慧水平。一是出台数字化改革方案。今年5月,我厅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方案》,就需求分析、工作目标、框架结构、建设任务、平台运行、保障措施六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建立指标、政策、工作、评价四个体系。二是优化升级智慧化平台。2020年11月,“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上线运行;2021年,开发“浙里养”2.0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1+5+N”总体框架,打造养老服务数据库,推进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一床一码”、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社区、幸福养老指数发布等服务应用场景,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综合监管。链接各地个性化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各级涉老政府部门用户,提供养老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公益服务并链接市场服务。三是开辟智慧养老新领域。整合、链接各类服务资源及养老服务数据,打破供需壁垒,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创建切合需求的养老场景。在杭州、宁波等37个单位开展“一床一码”应用、康养联合体、智慧养老院、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社区、养老人才培育、养老服务智慧监管“七大场景”试点工作,开拓智慧养老服务新领域、新场景:建立床位、人员和二维码捆绑链接,实时获取床位入住数据;丰富养老院智慧安全、智慧健康、智慧照护、智慧管理,创新机器换人应用场景;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技术,智慧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链接专业服务机构,利用智能看护、红外感应、生命监测等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机构化、专业化服务;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养老护理员线上、线下数字化培训,健全养老人才培训全省互认机制。试点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一件事”;以数字化手段,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与服务质量、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养老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和会员制养老机构金融风险等监管。

二、下一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工作重点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是完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接下来我们养老服务领域的重点工作。您《关于发展我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建议》,充分反映了当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问题和完善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启示和参考价值。接下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对标对表“重要窗口”要求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养老服务标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一是发展智慧化康复辅具产业。培育辅具租赁市场,推进人工智能语音技术产品的应用,开发智能护理床、助行器、感官辅助器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和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建成市、县(市、区)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20个,普遍开展康复辅具租赁业务。二是加大智慧养老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实施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成本,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做大做强,实行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三是建设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平台。推进“养老产业园”建设,引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企业,集聚老年产品用品企业,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和产品用品市场发展,打造一批“浙江智造”知名自主品牌和骨干企业。

(二)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关注信息通信技术和高新技术在“互联网+养老”智慧服务上的应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指导有关研究机构、行业企业等,做好国外智慧养老服务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二是根据智慧居家养老社区管理、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标准需求情况,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居家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评估、认知评估等方面的标准,为分级、分类开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标准依据。三是发挥社会养老省级标技委的组织和技术优势,支持其参与智慧养老相关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制定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团体标准,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四是支持有关单位通过培训、论坛、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大智慧养老标准的解读、宣贯力度,提高行业实施标准的自觉性。

(三)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一是推进智慧康养转型。加强部门协同,加大财政投入,开发全省统一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加快照护机器人、老年人游戏、高精度监护设备等产品的研发。推广智慧终端应用,建立省市县三级视频监管机制,链接“互联网十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能力。将智慧康养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养老云”数据库,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家智慧养老院。二是支持智慧养老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市场研发高科技康复辅具产品、养老监护设备、老年益智类玩具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等老年用品,加快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三是开发智慧健康养老新领域。发展森林康养、健康小镇、旅居养老、国际旅游等健康养老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新农村建设、绿色农产品开发、教育培训、健康娱乐、体育文化、旅游开发、家政服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周经纬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