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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590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7-15
文  号 浙民提〔2021〕6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5 16: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冯志刚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7号提案《关于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浙江的社会组织总量约以每年10%的比例增加。据统计,2015年底全省登记的社会组织43923家,2020年底增至71299家,社会组织总数量位居全国第三,少于江苏省和广东省;分市分布看,社会组织数量排前三的分别是:杭州、宁波、温州,占全省社会组织数量总数的45%;年末净资产总额为1179.66亿元,其中社团约324.83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约724.62亿元,基金会约130.21亿元;从专职从业人员学历来看,社会团体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占58%,民办非企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41%。

社会组织在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参与省域社会治理,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全省7万多家登记的社会组织遍布各行各业,联系服务数千万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全省52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联系的会员企业就有120多万家,3200多家学术性团体联系的专家学者超过10万人,25万余家社区社会组织连着千家万户。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员达50多万人。在开展脱贫攻坚战的3年中,全省社会组织共投入资金超过30亿元,受益人口上千万人次。在2020年的疫情防控中,全省约3.4万家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带动280余万名志愿者共同参与防控工作。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乡贤参事会”“武林大妈”“红枫义警”等在基层自治、平安建设多方面发挥作用。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党建不断加强,建立了两新工委牵头抓总,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协同共进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登记、年检、评估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不断深化。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您提到“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瓶颈,特别是不专业和能力提升的问题,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推动”并建议“政府应加大对专业型和平台型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推动社会组织服务的品质化”“政府应投入更大力量对社会组织人才进行培育和赋能”“疫情之下,政府要扶持优秀社会组织度过难关”,很有针对性,我们将结合实际,认真吸收采纳,坚持培育扶持和规范监管两手抓,引导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建引领,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正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强化政治建设。开展“两个覆盖”提质增效行动,健全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制,推进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机构落实,进一步构建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系。积极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数字赋能,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建工作“五同步”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整体智治模式。拓展红色示范阵地建设,重点推进全省尚未覆盖到的县(市、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和行业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示范点在全省范围内的全面覆盖。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审批工作,结合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评比,选树一批红领头雁人才。引导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和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全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研制出台政策,构建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面对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新的形势,存在新的困难,在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加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加以解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商,起草推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加强扶持力度、推进规范管理,营造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政策扶持,破解社会组织发展瓶颈。2021年省级财政在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中安排2074万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安排15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服务。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完善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另外需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宽政府扶持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和渠道。

(三)严厉打击整治,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一是扛起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研判、高效处置、督导考核等机制,认真履职,对职责范围内的事主动承担、切实负起责任,对其他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投身专项行动,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涉企收费、违规开展“一讲两坛三会”、违规评比表彰特别是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等。同时,结合登记、年检、双随机检查等日常工作,指导社会组织主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三是加强曝光力度,形成舆论氛围。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各个渠道和主流媒体发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宣传报道及相关政策,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搭建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和提供线索,营造人人参与、户户知晓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环境,让非法社会组织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四)提升服务水平,提振社会组织自身活力。一是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材料,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政策学习、业务学习和技能学习,做到勤学深思善谋,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注重细节,把握节点,在接待服务对象和解答政策时要做到热情、专业、耐心。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策知晓度,优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增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组织自身服务能力。评选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选树优秀典型,在此的基础上,做好品牌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的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发展带头人的素质。今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对400多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轮训,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指导社会组织依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开展新成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帮助社会组织从成立之始就纳入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轨道。

(五)强化综合监管,为社会组织发展保驾护航。相比企业监管,社会组织的监管难度更大,要求更高。今年的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打下坚实基础,形成了多方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加快推进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建设,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格局。

(六)增强数字赋能,助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通过社会组织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场景开发,更好展现社会组织风采,增强社会组织发展后劲。具体举措有:加快社会组织领域数字化改革,通过核心业务和重点任务梳理,厘清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政策框架、改革任务及实施路径;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检年报的全省通办进程;开展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应用系统模块的试点运行;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快社会组织党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组织评估等各项工作的数据归集;优化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架构,增强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展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应用场景;对接政务中台,解决技术难题,优化填报表单设计,提高事项办理的便捷度,提升体验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闻世峰

联系电话:0571——87050238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