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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推行“项目长负责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21-06-24 16: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舟山市民政局

为全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舟山市民政局大力推行“项目长负责制”,强力推进2021年度民政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打造“三服务”2.0版。

一是领导挂帅,制好项目“作战图”。市民政局将实施领导领衔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实施民政重点项目局领导挂帅,由挂帅领导担任项目长,全面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聚焦数字化改革类项目、省市民生实事类项目、省部级(厅局级)试点类项目、重大基建类项目、省民政厅重点推进类项目等五大类,梳理重点项目19个,年度计划投资额2.67亿元,分别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挂帅推进。

二是明确节点,绘好项目“攻坚图”。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原则,实行“挂帅领导+业务处室+责任单位”工作模式,每个项目制定月度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挂帅领导每月到项目现场一次,查看项目进度,了解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联系处室具体承担指导、检查、督办责任,及时汇总、研究、反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推进节点图,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查。

三是问责问效,做好项目“成果图”。建立一月一例会一督查一通报工作制度,对照任务清单,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约谈主要负责领导等措施,强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同时,完善项目推进与年底综合考核、年度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项目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地区或责任单位,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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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推行“项目长负责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1-06-24

为全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舟山市民政局大力推行“项目长负责制”,强力推进2021年度民政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打造“三服务”2.0版。

一是领导挂帅,制好项目“作战图”。市民政局将实施领导领衔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实施民政重点项目局领导挂帅,由挂帅领导担任项目长,全面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聚焦数字化改革类项目、省市民生实事类项目、省部级(厅局级)试点类项目、重大基建类项目、省民政厅重点推进类项目等五大类,梳理重点项目19个,年度计划投资额2.67亿元,分别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挂帅推进。

二是明确节点,绘好项目“攻坚图”。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原则,实行“挂帅领导+业务处室+责任单位”工作模式,每个项目制定月度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挂帅领导每月到项目现场一次,查看项目进度,了解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联系处室具体承担指导、检查、督办责任,及时汇总、研究、反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责任单位编制项目推进节点图,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查。

三是问责问效,做好项目“成果图”。建立一月一例会一督查一通报工作制度,对照任务清单,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约谈主要负责领导等措施,强势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同时,完善项目推进与年底综合考核、年度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对项目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地区或责任单位,予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