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市县动态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推进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改革 探索非营利法人退出机制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1-10-12 16: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今年以来,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以健全非营利法人便利、高效、有序退出机制为目标,通过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为切入点,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有效降低非营利法人退出成本,激发非营利法人竞争活力,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法人注销登记制度,为打造民政“重要窗口”提供实践新样本。目前已顺利办结2家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服务。

一是线上“一表通办”减材料。汇总所有社会组织注销涉及单位部门的申报材料,本着“凡可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或办事环节中重复的材料一律不再收取”的原则,精简形成了《龙湾区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信息采集表》一份表单,实现“一套材料、一次采集、部门共享”,从原来需要提供给各部门的31份材料精简一套9份,成功精简22份材料。

二是线下“一窗受理”减环节。改革前,社会组织注销需要逐个跑民政、税务、人社、医保、银行等5个单位和部门,经历5个办理环节,排5次队伍。改革后,依托“温州市权力运行云平台”,打通部门壁垒,整合流程,改“串联”为“并联”,实现多部门平行办理,群众只需跑一个综合窗口,省去了社会组织逐个排队办理的环节,变“多头跑”为 “一头跑”。

三是分类“限时办结”减时间。在总体时间上:自该区试点“一件事”以来,民政专员在接到咨询时就主动提前介入,统筹时间,全程指导“一件事”处理过程,从代为进行债权债务公告登报、辅助协调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和业务主管单位注销批复文件及协助进行银行销户和解决系统申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疑难杂症,做到既环环相扣又无缝对接,使原先社会组织从咨询注销到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最快需要4-6个月时间,到试点后时间压缩至10天左右(除法定公告时间45天和快递时间外),真正做到高效、便捷,事项总体办结时效提升80%以上;同时,在受理办件时实行分类限时办结机制。以税务清税、清算报告书审计结论为切入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开立过银行账户,无债权债务、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照简易模式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无债权债务,无财务问题,剩余资产处理完毕的社会组织,按照一般模式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或者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照特殊模式细分情况限时处理。

四是购买“代跑登报”减费用。社会组织在注销登记需要提供材料中,原先需自行承担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和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公告2笔费用,一般需要承担2000-3000元左右费用,试点后,社会组织的这2笔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实现注销成本零费用。民政专员在授权下可同时免费提供代跑登报公告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推进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改革 探索非营利法人退出机制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1-10-12

今年以来,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以健全非营利法人便利、高效、有序退出机制为目标,通过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为切入点,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有效降低非营利法人退出成本,激发非营利法人竞争活力,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法人注销登记制度,为打造民政“重要窗口”提供实践新样本。目前已顺利办结2家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服务。

一是线上“一表通办”减材料。汇总所有社会组织注销涉及单位部门的申报材料,本着“凡可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或办事环节中重复的材料一律不再收取”的原则,精简形成了《龙湾区社会组织注销“一件事”信息采集表》一份表单,实现“一套材料、一次采集、部门共享”,从原来需要提供给各部门的31份材料精简一套9份,成功精简22份材料。

二是线下“一窗受理”减环节。改革前,社会组织注销需要逐个跑民政、税务、人社、医保、银行等5个单位和部门,经历5个办理环节,排5次队伍。改革后,依托“温州市权力运行云平台”,打通部门壁垒,整合流程,改“串联”为“并联”,实现多部门平行办理,群众只需跑一个综合窗口,省去了社会组织逐个排队办理的环节,变“多头跑”为 “一头跑”。

三是分类“限时办结”减时间。在总体时间上:自该区试点“一件事”以来,民政专员在接到咨询时就主动提前介入,统筹时间,全程指导“一件事”处理过程,从代为进行债权债务公告登报、辅助协调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和业务主管单位注销批复文件及协助进行银行销户和解决系统申报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疑难杂症,做到既环环相扣又无缝对接,使原先社会组织从咨询注销到完成注销登记手续最快需要4-6个月时间,到试点后时间压缩至10天左右(除法定公告时间45天和快递时间外),真正做到高效、便捷,事项总体办结时效提升80%以上;同时,在受理办件时实行分类限时办结机制。以税务清税、清算报告书审计结论为切入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开立过银行账户,无债权债务、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照简易模式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无债权债务,无财务问题,剩余资产处理完毕的社会组织,按照一般模式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或者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照特殊模式细分情况限时处理。

四是购买“代跑登报”减费用。社会组织在注销登记需要提供材料中,原先需自行承担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和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公告2笔费用,一般需要承担2000-3000元左右费用,试点后,社会组织的这2笔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实现注销成本零费用。民政专员在授权下可同时免费提供代跑登报公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