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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现县域低保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切实发挥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发布日期:2020-08-03 14: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实现了县(市、区)域范围内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目前,全省共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74.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4%,城乡人均月低保标准达到744元,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这是该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完善制度设计 统筹谋划推进

近年来,该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和“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总体要求,重点在完善政策制度上狠下功夫。2014年,在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后,浙江随即出台了地方性社会救助法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规范了城乡低保标准,明确提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0%,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2015年印发了《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2016年印发了《浙江省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认定机制及动态管理办法》,健全了城乡低保核对、认定、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社会救助决策部署,结合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统一了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和认定条件、待遇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推进了低保城乡统筹发展。省民政厅还会同财政厅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提供了财力保障。

合理设定标准 实现有序趋同

2014年《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提出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后,浙江省着力破解低保标准城乡二元机制带来的“救助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在综合考虑各地财力和低保人群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科学有序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同时将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指标,督促各地加快统筹步伐。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财政对县(市、区)城乡低保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好、保障经费不足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通过系列措施,2014年杭州市区、宁波市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2015年湖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2017年底83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致。2018年6月底,最后一个设区市衢州市所辖6个县(市、区)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通过几年的渐进式推进,全省89个县(市、区)全面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深化数据民政改革 不断统一服务标准

省民政厅积极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省统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流程再造为重点,以“八统一”“三一致”为抓手,即在工作事项、流程、表单内容等八个方面的所有要素和信息全面统一,实现省市县之间高度一致,办事事项与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之间高度一致,线上线下高度一致,打造“一窗综合受理、内部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化审批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严格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省范围内统一实现城乡困难群众仅凭身份证就可以在县域范围内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办理低保救助申请,全面实现“一证申请、一网办理”。为有效防范“人情保”“关系保”,全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核对机制,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已与9个省级部门12类数据实现自动比对。通过省政府数据管理中心与税务普通数据、公安人口数据、国土主要数据、工商部门市场基本信息、人社部门参保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开展银行金融资产网络核对工作,通过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城域网与核对查询平台对接,实现新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个人名下在全省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银行账户名下的金融资产网络自动核对查询,从而提升低保救助精准化水平。通过强化数据民政改革和跨部门大数据运用,实现低保申请、审批、核对等每一个环节城乡流程统一、标准统一。

发挥城乡统筹优势 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2015年,浙江省宣布消除绝对贫困,提前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近几年来,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八八战略”正确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浙江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实施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差距逐步缩小。全省扶贫工作也进入了减缓相对贫困新阶段,低保人员总数保持了基本稳定,出现了城镇低保人数逐年相对增加,农村低保人数逐年下降的趋势。统筹城乡低保标准后,消除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上的差距,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发挥了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农村低保群众切实共享了小康社会发展成果,真正实现高水平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同时,城乡低保一体化,打破了城乡壁垒,促进城镇与农村低保人口的流动,有利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从而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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