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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631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浙民提〔2020〕11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蔡发荣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41号《关于有效缓解手机沉溺成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新痛点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意见,答复如下:

我省现有农村留守儿童约6.3万人,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地,约70%集中在26个加快发展县,近80%处于义务教育阶段,85%以上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隔代监护。由于父母普遍不在身边,有不少农村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的父母选择使用手机保持亲情沟通。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传统的学校教学变为在家上网课,孩子们使用的手机频率就更高了。怎样在正确发挥好手机作用的同时,引导孩子不沉溺其中确实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

近年来,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持续推进关爱保护。省民政厅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都落实了有效监护。团省委联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妇联开展“我们在一起”——浙江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着力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鼓励学校少工委构建“亮眼睛行动”工程。在校内结合少先队活动课、班队日活动、“国旗下讲话”等载体,面向少先队员进行日常性的爱眼护眼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少年儿童,开展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系列培训和讲座。

二是完善加强教育关爱。省教育厅于2013年、2015年、2016年先后出台多个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意见。2019年10月,全省教育系统在兰溪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兰溪“联村导师”制典型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通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努力,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不断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缺位、亲情缺失、心理偏差等问题有了明显改观。强化关爱保障措施,要求各地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确保出现留守儿童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三是强化推进家庭教育。省妇联会同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单位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十三五”规划》,建立和完善全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家庭加强对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促进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积极推动《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和宣传贯彻落实,强调突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责,并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帮扶作出专门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建立家长学校,省妇联还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开通浙江省网上家长学校,开办“智慧家长”栏目等,提供丰富的家庭教育学习资源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教育和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133所学校15100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及实际需求进行仔细排摸的基础上,团省委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与省内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小学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县团组织开展帮扶结对和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发挥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浙江红领巾公益基金作用,举办“纯悦安全守护计划”等各类关爱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配好小书桌,护眼灯等,动员大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近万名。

五是支持就近照护子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深化农村电商创业,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等人员从事农村电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2019年,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培训1.92万人,扶持农村电商创业1.32万人。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积极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基层人力社保服务平台作用,开展针对性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农村留守劳动力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分类帮扶和全程跟踪服务,开发绿化保洁、乡村道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帮助其实现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成员单位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努力缓解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沉溺手机的状况:

一是持续推进《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启动“家庭教育·相伴童行”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全省广大家长线上开展《条例》知识竞答和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制作《条例》系列动漫微视频和家庭教育公益宣传片,并组织省家庭教育学会相关专家学者通过专题辅导、网络课程、基层巡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解读,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供丰富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增强监护人及家庭的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引导广大家庭对儿童沉溺手机等不良现象做到及时关注、有效教育。

二是持续推进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由省妇儿工委办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残联、省科协、省关工委等单位共同推进实施“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等设施,推动与乡村少年宫、“春泥计划”实施点、农家书屋等阵地资源共建共享,着力打造儿童之家工作服务平台,2020年重点在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建设100个村(社区)规范化“儿童之家”,更好地为留守儿童家庭提供服务和支持,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促进广大儿童健康成长。

三是进一步优化志愿服务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服务,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巾帼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扩充教育、医学、心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志愿服务力量,更好地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启动“情暖童心”浙江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工作,通过“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少先队员“手拉手”互助活动等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消除农村留守儿童对手机的沉溺与依赖。

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返乡就业创业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明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与当地创业者同等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农民工初次创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开发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农村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深入推进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加强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  孙焘

联系电话:0571—87053081    传真:0571—87053109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