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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50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59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民建组:

贵组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9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至2019年底,浙江省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162万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连续12年将养老服务的核心指标即每百老人拥有床位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2017年、2018年,国务院连续两年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表彰激励。2019年,李克强总理到杭州视察居家养老服务,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一是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形成。颁布《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之后,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构建了从地方法规到政府文件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是标准化建设涵盖居家养老各领域。全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先后推动出台《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第三阶段实施方案》《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等文件,发布《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积极推动“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互联网+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老年医养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多个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经验推广,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标准技术支持。

三是居家养老服务内涵日益丰富。每年举办全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及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对接会,创新养老设施运行机制,我省已有8000多家照料中心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运营,专业化服务提供明显增强。按照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六大功能,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互为补充。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1.3万多个城乡社区开展服务。全省299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有11415对,有512.1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600.18万老年人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满足社区居家康养需求。

四是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健全。2019年,全省有40所本专科院校、52所中职学校开设了包括家政服务、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及方向。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1+X”证书试点,20所学校3340名学生参与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母婴护理等“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开展康养类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有6所学校开展护理类专业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共招生120人。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养老护理、病患陪伴等家政服务类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鼓励人员从事养老服务行业,有12万多人享受到补贴。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经验做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正如您在提案中阐述的,还存在标准化建设、专业化服务、信息化发展、智能化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就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具体做好:

(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紧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管理、设施改造等标准制定,优化等级评定,规范养老照护项目、流程。加快对已起草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意见征求、完善等后续工作推进,进一步发挥省社会养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标准化的宣传培训、标准实施监督、经验总结提炼,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专家库和老年人生活自理、部分失能、失能数据库。今年将完成全省40万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

三是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需求评估、对象认定和政府购买等办法,结合老年人刚性需求,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内容提供。培育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连锁化、规模化机构,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利用信息系统加强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督,建立诚信机制。推广杭州市养老服务补贴电子虚拟货币、结余定期归零做法,由老人选择服务并进行评价。

四是推进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融合发展。按照“机构养老社区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的发展思路,加强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互动,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优势,支持其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使居家老人能够享受到养老机构多样化、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和健康指导。鼓励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免费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开发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养老服务专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

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将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0家,覆盖75%的乡镇(街道)。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错位、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性服务相结合,普惠性福利与收费性服务相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托、照料中心日托相衔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二是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今年,全省将培训任务护理员5万人次,家庭照护者7万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申请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承担居家照护护理人员培训任务,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料理中心服务人员提供专业的护理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省巾帼家政服务联盟作用,引导巾帼家政企业向农村地区延伸业务,积极申报政府购买项目,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料理中心提供服务。针对从事养老护理人员学历低、人员流动大、奖补专业限制高、奖补额度低、对护理员吸引力小的实际,修订完善入职奖补政策相关条款,降低享受奖补政策从业年限要求,提高入职奖补标准,扩大奖补专业范围。

三是健全居家养老照护保障。实行“1名全科医生+1名专科医生+1个签约团队”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机制,做好对签约老年人的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不断完善责任医生团队服务的工作平台,为签约服务做好技术支撑,逐步引导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方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就医。放开市场准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参与照料中心运营,通过开办护理站、康复诊所和中医推拿馆等,进一步扩大居家康养服务供给,推动居家康养服务提供多元化。

(三)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加快推进“浙里养”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加快实现一个平台管理全省养老服务、一组数据掌控养老服务资源、一张地图展示养老服务态势、一部手机办理养老服务事项、一套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的“1+5+N”的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严格监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按照阶段工作部署,今年重点搭建好平台,准备在养老基础数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护理员培训、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家庭虚拟养老床位等方面取得突破,满足当前急需。

二是推进信息化成果为老服务运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快社区签约医生、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安宁疗护、保险机构等之间建立顺畅的无缝对接机制。推动大数据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整合民政、公安、卫生、社保等各归口数据,绘制区域养老信息电子地图。借助物联网技术对老年人的健康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分析,推动互联网医院及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利用远程医疗创新慢性病管理模式。加快卫生服务机构可视化问诊机制建设,打通专业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机构以及卫生机构的信息互通渠道,整合多种资源,满足居家老人康健养老需求。

(四)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形式

一是加强智能老年产品开发使用。完善相关养老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养老产业养老智能产品开发。发挥数字浙江和智能制造等优势,解决“智慧养老”呼得通、看得见、管得着、找得到、用得起、服务好等问题,为老人救助、医疗服务、生活照料提供一键直通。以各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为依托,不断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运行流程和监管方式,通过政府搭建产业链,指导智慧养老项目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切实方便老年人生活起居。

二是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发展。在“浙里养”平台框架下,着眼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居家康养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充分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市场化手段,搭建类似于淘宝的养老服务平台,解决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按“菜单式”服务功能,供方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可提供的养老服务产品,如提供老年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照料中心、社会组织,提供老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团体,老年用品提供商、适老化改造供应商、康复辅助设备出售及租赁方等,需方可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在线购买。

感谢您对我省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