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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51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87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农工党省委会: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7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6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3.05%,老龄化程度在全国位居第六。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174.4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1%;失能、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口约8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9%。随着我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占比增加,失能失智老人数量还将持续不断增加。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走在全国前列,我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激励。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工作,2019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将“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列入。我省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到2019年底,全省共建有机构养老床位44.3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1.5万张,占比达48.5%。同时我省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宁波市被列为全国试点城市,桐庐县、嘉兴市、义乌市、温州市等地陆续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都作了积极探索。

正如提案所指出的,长期照护理念还不明晰也未普及,失能失智评估还有待进一步细化,长期照护服务资源有效供给也还不足,相关协同制度体系亟待健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一是普及长期护理险知识。长期护理保险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险种,具有保险的属性。作为保险,参保人员履行了缴费义务,当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的时候,享有相应待遇的权利。我省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主要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重度失能),生活起居需要专门照料的参保人员为对象。提高人们参保意识,充分认识到长期护理险对老年人晚年照护服务保障的重要性,提高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整合政策统筹资源。我省严格按照国家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总体部署,根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原则,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长期护理险的推进,在减轻失能人员负担、促进护理市场发展、推进政保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统筹部门养老服务资源,综合运用居家上门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疗机构护理等多种护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进一步探索扩大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畴。三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深入研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视商业保险配合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积极发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照护保险业务,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政策。一是加强照护服务标准建设。我省非常重视照护服务标准建设,浙江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分级护理与服务规范》,已评审通过,将于今年正式发布;正在进行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规范》《家庭适老化改造设计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性;进一步探索长期护理体系规范化构建标准,对医保目录清单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国统一目录,长期护理保险目录中的康复服务项目也按国家同一目录执行,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探索建立长期照护福利政策。除了长期护理险,我省在老年人护理方面还有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在实施。我们将进一步从补贴对象、标准、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福利政策,拟对相关政策进行适度整合,以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老年人经济状况,给老年人以护理补贴,进一步衔接养老护理保险与各项老年人补贴制度,提高保障资金的绩效,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三是探索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机制。在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机制。老年人均可以提出身体状况评估需求,可由老年人及其家属对照标准自行评估,也可由医生、护理专家等组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科学划分等级,建立养老服务基本数据库。全面开展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老年人能力评估,形成完整的政府兜底对象失能失智情况数据,为进一步科学确定长期照护计划提供数据支撑。

三、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中心作用。我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实现全覆盖,主要满足老年人的一般性生活照料,以活力老年人为主,服务相对单一。目前正在建设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着眼于针对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人身照护专业照护,并向综合性服务方向发展,建设之初设定“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等六大功能,已建成720家,全部交由专业机构运营,计划于2022年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六大功能的作用,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综合化发展。二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各地推动社区卫生与社区照料中心联建或毗邻而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像我省的诸暨市把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打造成医共体卫生院,方便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需求。我们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应保障养老服务需求,市县民政部门进入规划委员会,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等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保障服务设施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去年12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家庭养老床位”列入。杭州市上城区积极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签约建床76张,且服务得到了老年人及家庭高度认可。杭州市西湖区等地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四是联合培养护理人才。我省利用高校和医疗机构的护理培训资源,如我厅在杭师大设立的省老年服务与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对护理员进行培训,培训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湖州市民政局和湖州师范学院合作,每年招录108名护理(老年护理)专业定向委培生,支持养老护理服务。探索完善“多点执业”制度,引导医疗人才支持医养服务。

四、推进智慧智能技术应用。一是建设“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畅通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养老服务行政事项“数据+流程”管理,形成一批大数据。二是促进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数据对接。提高居家养老与养老护理的精准度,让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互联网,在家里就可以享受到老年福利、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服务便利。我省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目前,全省共有18家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平台护理模块,254名护士开通平台线上护理专科门诊服务,部分市、县已实现“线上点单、居家护理”,签约居民通过电视便可与辖区医疗人员开展问诊咨询、申请入户诊疗护理等服务,解决长期以来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的医疗护理难题。三是将新技术运用到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老年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养老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将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去,您提出的为老年人增配智慧设备,完善平台接入和终端延伸,实现医养服务需求“一键呼”等,按需为医疗和养老服务场所增配应答中转设备等都是我们正在做和要进一步去做的。我们将继续探索用新技术服务老人,实现智慧监管和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 系 人: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