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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59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198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并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鲍小瓯、崔秀玲委员:

今年,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我厅共收到政协委员有关完善社区康养服务体系的建议方面的提案主办件共2件,其中包括您(你们)的提案。现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社区居家养老这种居住在家就近就便接受服务的养老方式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是绝大多数老人首选,据统计全省98%以上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连续12年将养老服务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2017年、2018年,国务院连续两年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表彰激励。2019年,李克强总理到杭州视察居家养老服务,对我省养老服务给予了高度肯定。

一是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形成。颁布《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之后,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构建了从地方法规到政府文件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2019年,王文序副省长领衔“加快推进康养体系建设”重点研究课题,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残联等8家单位参与,形成了总报告《构建康养融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8个子报告,并在杭州、宁波、嘉兴、温州等四个市开展康养联合体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运营保障机制全面建立。随着我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重心也正逐步从建设投入向服务运营投入转移。全省20307个照料中心(宁波除外)均得到省财政运营补助资金支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则按10万元/家·年,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因素安排。各地根据照料中心星级标准、建筑面积、服务功能、服务人数等因素,建立了不同形式运行经费补助机制。

三是管理措施日益完善。省、市、县三级相继制发了一批地方性标准,包括《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从设施配备、服务规范、岗位设置、资金使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降低照料中心运营风险,1.8万多个照料中心签订了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合同,保费三个1/3(省财政承担1/3、当地财政1/3、参保个体1/3)的比例给付。

四是服务内涵不断丰富。2018年启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服务功能与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0家,1.3万多个城乡社区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全省299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有11415对,有512万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600万老年人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是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增强。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建立中职、高职和本科高校的康养类人才培养体系。2019年,全省有40所本专科院校、52所中职学校开设了包括家政服务、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及方向。创新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1+X”证书试点,20所学校3340名学生参与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母婴护理等“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开展康养类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有6所学校开展护理类专业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共招生120人。去年10月份的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中,我省荣获团体第一名,有3位选手获得一等奖、1位选手获得二等奖。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也为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经验做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正像您在建议中阐述的,康养体系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各类康养资源整合不够到位,康养人才队伍缺口巨大等问题。下一步,就补齐社区康养服务短板,具体做好:

(一)加快实施康养服务建设提质工程

一是抓好康养制度体系制度的意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今年将出台《关于推进康养体系建设的意见》,督促各地按意见要求推进康养服务相关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政策宣导。通过新闻媒介做好社区康养建设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养老服务的相关惠民政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承载的服务功能、困难老年人可以获得的服务补贴或优惠等内容宣传,提高民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度。

三是加快康养服务拓展。根据去年康养联合体建设试点经验,今年推广100个康养联合体建设,指导各地早日建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资源共享、康养融合、功能完善、方便可及、覆盖城乡的康养体系。

(二)推进“互联网+”智慧康养发展

加快省级“浙里养”平台建设,发挥数字浙江优势,以“互联网+康养”,实现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数据对接,提高居家养老与养老护理的精准度。在“浙里养”平台框架下,着眼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居家康养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搭建“互联网+康养”运行平台,充分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菜单式”服务功能,通过对接“智慧养老”产品应用,促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康养服务人才培育

一是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康养培训计划”,将康养服务相关职业纳入重点培训范围,并将其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培训目录和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中,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康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努力提高康养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水平。今年8月份,将组织全省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第一次作为技能人才列入比赛。

二是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组织修订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国家职业技能培养评价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扩大康养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范围,推动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康养人才培训评价工作。

三是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围绕社区康养服务发展的需要,鼓励中职、高职院校设立康复治技术、护理学和老年管理等专业,采取政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办康复治疗、养老护理定制班,大力培养康复治疗师、护士(康复)、保健调理师(中医推拿)、养老护理员等为社区定向委托培养康养人才。

(四)优化完善社区康养服务保障

一是盘活基层乡镇和社区医疗资源。完善照料中心硬件建设,鼓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到照料中心坐诊服务,推进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养结合,使老年人能近就便接受健康查检、保健咨询与医疗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服务,或请医疗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实现医疗救治与养老护理的有机衔接。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养联合体,引导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开展康养服务。

二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行“1名全科医生 + 1名专科医生 + 1个签约团队”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机制,做好对签约老年人的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不断完善责任医生团队服务的工作平台,为签约服务做好技术支撑,逐步引导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方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就医。

三是不断丰富居家养老医养服务项目。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科学设置社区居家医养服务项目,健全义诊、体检、保健等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在健康服务、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重点保障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是抓好社工作用发挥。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到2022年,每500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各地加快建立康养服务社工室或引进专业社工,明确工作职能,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养服务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养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放开市场准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参与照料中心运营,进一步扩大居家康养服务供给,推动居家康养服务提供多元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打造康养服务专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二是鼓励社区康养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供给模式,明确养老服务补贴是通过专业服务来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鼓励各地加大社区康养服务组织培育,推广杭州市养老服务补贴电子虚拟货币、结余定期归零做法。

感谢您对我省康养服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