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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60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216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陈益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物联网+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了绝大部分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截至2019年底,全省养老机构2382家,床位44.3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超过38张。兼具全托服务和日间照料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0家,覆盖全省50.3%的乡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同时各地也在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9个市县和25个镇街,分别被国家工信部等三部委评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和示范乡镇(街道)。杭州市“互联网+养老”平台推广移动支付,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了需求受理、供给派单、上门服务和在线监管等。温州瓯海区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与华数中广有线合作,利用电视机机顶盒,实现医护人员与签约老年人问诊咨询、慢病随访、预约挂号、上门诊疗等服务。部分地区还为困难老年人免费配置智能定位设备、智慧水电表和智能报警装置等,有效提高居家安全和生活质量。宁波“小柏家护”利用人工智能,根据老年人生活、性格等特征,选取适宜养老护理员,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广受好评。

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我省“物联网+居家养老”应用,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难以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专业供给,难以打通医疗和养老之间信息壁垒。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研究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发展智慧健康养老,建设“浙里养”平台,培养智慧养老队伍,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模式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鼓励各地结合“浙里养”平台,因地制宜,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模式,侧重医疗、康复与养老结合,重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诊疗咨询、健康监测、安全管理、紧急呼叫、医康养转介等个性化服务。

二、加强健康养老设施建设

争取把智慧健康养老设施建设,作为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内容。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应用智能监护设备和康养设施,配置智能可穿戴式设备、自动洗消设施和照护机器人等,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打造一类“社区智慧居家模式”,推进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设置“虚拟养老床位”,精准保障居家老年人。加快推进“医学高峰”行动计划和智慧医院建设,完善医用机器人、远程会诊、智能辅助诊断、 AI 辅助药物开发、医疗物联管理等智慧应用的基础支撑。整合集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省域看病就医“一件事”“掌上办”“一码通”,逐步推广全时段全门诊预约,发展少接触、无接触服务新模式。

三、加快“浙里养”平台建设

加强部门协同,加大财政投入,开发“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1+5+N”总体技术框架,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严格监管,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链接市场服务,实现养老数据服务政府决策,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一个平台管理智慧养老服务、一张地图展示智慧养老资源、一组数据掌控智慧养老态势、一部手机通办智慧养老事项。

四、提高智慧养老服务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管理为主要环节,推进健康档案、慢病监测和康复护理等公共卫生、区域诊疗、健康体检和养老服务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应用,发挥“浙里养”平台功能,推广居家老年人配置“物联网+智慧健康养老设备”,推进数据资源互联共享,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协同,实现医疗、康复、养老机构老年人电子健康图谱、康复护理需求等无缝衔接,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及时响应提供个性化医康养服务,切实提高居家社区智慧养老专业化能力。

五、加强智慧养老队伍建设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智慧养老队伍培养,作为发展智慧健康养老,建设“物联网+居家养老”重要条件。鼓励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医务人员和人工智能、大数据、计算机等领域技术人员,参与智慧健康养老发展,壮大智慧养老人才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形成省级培训师资、市级培训骨干、县级培训一线人员分工合作,每年开展养老院行政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培训,把智慧养老理念内涵、技术知识、设备操作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智慧养老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物联网+居家养老”的关心支持,希望以后您能继续关注,提出更多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俞品仕

联系电话:0571-87055491(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