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生、施丽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53号提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护理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促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收悉,结合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到2019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162万,占户籍人口23.05%。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550万,占总人口的25%左右,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连续12年被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加大投入,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2.37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8.25亿,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达50%以上。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护理员53964名。2019年省委27号文件提出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补短工程”,去年全省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100多场次,共培训轮训管理、护理人员2万多人次。2019年10月,我省在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3位一等奖选手获得了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的接见。今年起,省政府领导支持将养老护理员竞赛纳入省政府每两年一届的浙江技能大赛。
正如提案所指出的,实施居家养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目前我省有98.5%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从世界范围来看,居家养老都是主要的养老方式,今后我省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格局也不会改变。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长以及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我省急需更多、技能更高的专业护理人才。专业养老护理人才的缺乏是世界性难题,养老服务业高度发达的日本、德国等很多国家也急需更多高技能养老护理人才,需下大力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建议,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推进培养体系建设,有效满足老人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护理员的培训工作。鉴于全国缺乏新的护理员培训教材,我省将按《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编写浙江版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督促各地按照《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完成2020年12万人次的培训工作。明年再培训13万人次。
二、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省人力社保厅即将出台《“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将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养老护理员等经省级主管行业培训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不低于1500元/人、中级2000元/人、高级2500元/人、技师3500元/人和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抓紧修改拟出台的《关于推进康养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实行人才岗位津贴制等,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
三、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省人力社保厅将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对企业职工(包括养老护理员)参加社会培训或自学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全额发放给职工个人,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指导标准按高级工500元/月、技师800元/月、高级技师1200元/月、特级技师2000元/月执行。
四、加强设立“护理员节”调查研究。我省民营养老企业在全国率先在2011年就设立了“5•29护理员节”,十年来引起了社会和行业广泛的关注与良好的反响,该节日即强调了对护理员的尊重,又弘扬了孝善的传统。杭州市江干区也将5月29日列为了该区的护理员节。省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研究调研,对在我省率先设立“护理员节”的必要性,以及“护理员节”对广大护理员激励作用,对稳定护理员队伍、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在时机成熟时适时报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
五、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快建成“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今年,国家已将杭州列入人工智能融入养老服务三个试点市之一,予以各项政策倾斜。我厅将结合康养联合体试点,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在杭州的发展和运用实践,对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及时向全省推广。
六、推进社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各地适当放宽为老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条件,计划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首届志愿服务项目展示交流会。借鉴时间银行通过平台对专业志愿者的尊重整合互助共享服务于老人所产生的良好的社会效应,积极搭建志愿服务组织与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平台,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培训等服务。积极吸纳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专业志愿者队伍加入到志愿服务组织中来,用好“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开展专业培训,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提升老年护工等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的关心支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