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0-00171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区 |
发布单位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文 号 | 614号 | 主题词 |
廖思红、陈瑞商、王小荣、戚永远、汤家友、卢彩柳、金爱武、张颖洁、丁岳清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14号提案《关于取消养老机构床位数考核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在提案中提出了取消养老机构床位数考核指标的政策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已经认识到把“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作为考核指标值不科学合理。我省已开始重视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注重增加护理型床位数量。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的58%以上。明确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应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床位数不少于总数的5%。同时我们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积极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防止机构床位大量闲置。我们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时,不再提出每千名老年人的床位数要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