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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16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7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杭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蔡玉群、王毅、许勤华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杭70号建议《关于我省失智失能老人医养护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到2019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162万,占人口总数的23.05%。失能、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口约8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9%。随着我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也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人照护工作,连续12年将养老服务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2.37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8.25亿,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达50%以上。2019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将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列入。在去年11月全省民政会议上,明确市、县公办养老机构均应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床位数不少于总数的5%。到2019年底,全省共建有机构养老床位46.56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3.8万张,占比达51.1%。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失智老人4.6万人,护理型床位基本能够满足失能失智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加强医疗服务保障,有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对失能失智老人部分服务项目纳入保险给付目录,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一、加大康复护理床位建设。近年来,我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健康篇》以及老龄、卫生计生、深化医改等相关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将每千名老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等指标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分细则》,2019年又首次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浙江省公共卫生任务书。截至201912月底,全省医养结合机构为273家,其中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达105家,设养老床位15568张;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为168家,医疗床位7517张。同时我厅积极协助卫健部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无缝对接,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目前,全省已有400多家社区照料中心内设医务室、护理站,有6100多家社区照料中心和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巡诊机制。

二、加大机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积极鼓励签约合作。我省积极鼓励对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或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养老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周遍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开展签约合作要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引导签约的养老机构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提高护理补贴标准。2019年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将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标准提高至950元。三是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落实《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在身体状况评估的基础上,分类给予不同的养老服务补贴。确定低保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一类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享受不少于15000元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贴标准。同时,鼓励各地扩大范围,把高龄、独居、低保边缘、失独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确定为二类对象,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全省31.9万名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其中一类对象 1.93万人,二类对象29.97万人,发放补贴资金2.1亿元,均以服务形式实现。

三、优化养老照护服务资源配置。今年,我省将推进乡镇级康养联合体建设,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中医推拿馆等,联通家庭病床、养老床位,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慢病康复等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今年2月,我厅与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在2021年底前培训10万人次护理员和20万名家庭照护者,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民营医养机构的扶持。我厅将会同医疗保障等部门加强调研,协调民营医养机构找准定位,与公办医养机构错位服务,提供有特色的有需求的医疗、护理服务。同时针对失智失能老人,探索按人头补贴护理费用等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

二、规范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我厅将积极协调卫健等部门,规范为社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中非约定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保险、居民自费等方式向医疗卫生部门购买。

三、抓好护理员的培训工作。鉴于全国缺乏新的护理员培训教材,我省将按《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编写浙江版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督促各地按照《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完成2020年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陈忠军  

联系电话:057187050220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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