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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20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9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夏美丝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金9号建议《关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主办,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税局会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不懈支持。您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社会化服务提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培养,提供种类丰富的“菜单式”服务,实行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公益积分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居家养老经营项目的建议,给了我们重要启示和有力推动。

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人首选,这种居住在家,就近就便接受服务的方式符合老年人不离家的生活习惯。据统计,目前全省98%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连续7年将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以此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我省养老服务各项工作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17年、2018年,国务院连续两年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表彰激励。

目前,全省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55个,其中20307个(宁波除外)得到省财政运营补助资金支持,通过招投标8400多个由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托管运营,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有1.8万多个。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0余家, 1.3万多个城乡社区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2019年,全省2997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有11415对,有512.1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600.18万老年人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5所技工院校开设康养服务相关专业,年招收新生近500人。去年10月份的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中,我省荣获团体第一名,有3位选手获得一等奖、1位选手获得二等奖。

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经验做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正如您在建议中阐述的,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下一步,就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具体做好:

(一)优化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一是加快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抓好今年350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错位、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性服务相结合,普惠性福利与收费性服务相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托、照料中心日托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二是推动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融合发展。针对老年人离家不离社的养老观,按照“机构养老社区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的发展思路,加强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互动,打造机构社区融合发展养老服务综合体。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优势,支持其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使居家老人能够享受到养老机构多样化、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和健康指导。三是促进医养护结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对接,尽可能就近有医疗机构,毗邻而建,实现功能和服务的无缝对接。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居家老年人,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同时,将他们列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医生的重点服务人群,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健康卫生服务。推动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数据的对接,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各项健康服务需求,精准提供线上和线下的医疗康复保健服务。

(二)加快居家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居家照护护理员培训。今年,全省护理员培训任务护理员5万人次,家庭照护者7万名。为加强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质量低、经费短缺、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浙江省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申请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承担居家照护护理人员培训任务。二是加快行业专业人才培养。围绕康养服务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展康养服务相关专业招生,指导和加强康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深化学历文凭+职业证书的“双证制”,推进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改革,提高技工院校培养康养服务专业人才的能力。三是落实康养服务就业创业政策。积极督促各地做好高校毕业生从事康养服务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劳动者进入康养服务行业,促进康养服务事业发展。

(三)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发展。加快省级“浙里养”平台建设,发挥数字浙江优势,以“互联网+养老”提升养老服务精细化和精准度。实现养老服务平台与医疗数据对接,提高居家养老与养老护理的精准度。在“浙里养”平台框架下,着眼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主要是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搭建“互联网+服务”运行平台,完善“菜单式”服务功能,通过对接“智慧养老”产品应用,促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助推多种敬老助老模式发展。按照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每500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鼓励各地加快建立养老服务社工室或引进专业社工,明确工作职能,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加大敬老孝老宣传,总结各地“时间银行”经验做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敬老、助老活动。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机制,放开市场准入,放大要素保障,放活社会主体,放手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开发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养老服务专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扶持,严格按要求落实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