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0-00121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区 |
发布单位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文 号 | 23号 | 主题词 |
李一波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丽23号建议《关于打造山区城市异地搬迁县域实践模式中国样板,提升搬迁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收悉。您就丽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启动后,如何进一步完善提升搬迁社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了建议,对我们工作具有重要启发。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异地搬迁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是优化城乡人口布局、实施新型城市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事关搬迁农户切身利益和区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过多年实践,我省异地搬迁取得显著成效。但是搬迁是一项社区再造和重建工程,大量搬迁群众进入城镇集中居住,生活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做好异地搬迁的“后半篇”文章,我省把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作为异地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出台了《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将异地搬迁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真正让搬迁农户“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省实际,省民政厅将根据职责分工及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破除农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用地保障、就业增收、融入城市等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搬迁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
一、深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落实民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把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聚焦改革创新,聚力城乡融合,努力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浙江样板”。一是着力做好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工作。坚持“小切口、深挖掘、重实效”原则,扎实推进30个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聚焦社区减负增效、社区服务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社工人才嵌入、居住小区治理等问题,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省工作积累经验。二是扎实抓好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安置社区组织架构,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健全各类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安置社区和谐稳定,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全力整合社会力量。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为主,广泛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安置社区的发展和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四是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培养群众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积极帮助他们融入社区生活,融入城市生活。
二、加大对异地搬迁支持力度
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抓细抓实异地搬迁工作,积极关心关爱搬迁农户,促进搬迁农户在安置小区和谐融合。一是指导加强社区管理。探索搬迁农户迁出地和迁入地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制度,配套跟进搬迁农户户籍管理等后续工作。二是支持搬迁农户创业就业。指导和支持搬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和农家乐等产业,动员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产业。把搬迁低收入农户作为就业帮扶重点,优先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服务,支持迁入地企业吸纳搬迁低收入农户就业。鼓励搬迁安置小区配套建设集体经营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其收益主要用于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和迁入地农户所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保障搬迁农户公共服务。关心关注搬迁农户子女就学问题,可由其自主选择继续留在原居住地所在学区就学或到迁入地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将搬迁农户纳入迁入地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等服务。
三、调整和优化土地空间利用布局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加快发展县用地问题,每年专门安排一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加快发展县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对丽水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给予了重点支持。从2008年开始每年对26县异地搬迁用地计划实行专项安排,根据省农办异地搬迁年度计划,按搬迁人口数量给予人均40㎡用地指标,2016年进一步加大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力度,将用地指标提高到人均80㎡,按照搬迁实际人数下达用地指标。建议贵市与省农办做好对接,将“大搬快聚富民安居”搬迁纳入省农办异地搬迁年度计划,省自然资源厅将按上述政策给予用地计划指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方烨
联系电话:0571-87050297 (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