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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衢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鲁玲,蓝雪敏,翁有良,徐登富,徐旭卿,徐建雄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衢62号建议《关于加大绿色生态殡葬要素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指出节地生态殡葬是我国殡葬改革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和集约土地利用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减轻群众负担和保障基本殡葬需求的重要途径。你们提出要优先提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用地指标,尽快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奖补政策,尽快制定节地生态安葬建设标准等具体措施。本建议紧密抓住了人民群众广泛关心的殡葬问题,把握了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改革方向,提出的对策既有针对性,又具有操作性。我们非常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调研,多方沟通。经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省殡葬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走在全国前列。一是遗体火化全部实现,惠民殡葬全面覆盖。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法治殡葬、阳光殡葬逐渐成为各级各界各部门殡葬改革的共识。二是生态葬法扎实推进,“青山白化”有效整治。全省9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树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撤江(海)等生态葬法的奖励办法。三是文明祭扫平安有序,移风易俗蔚然成风。清明、冬至期间积极开展安全防患排查,确保安全、和谐、平安、有序。四是法治殡葬持续深入,全面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殡葬行业“最多跑一次”流程整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程序、优化服务。

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殡葬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生态安葬理念不断夯实。坚持绿色发展,节地生态安葬理念。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以生态节地安葬作为殡葬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二是要素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强化政府在推行节地安葬工作中的职责,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部门对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公共投入,增强保障职能。三是各类生态葬法不断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决策,根据城乡、地域、葬式与安葬设施的不同特点,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的有机结合,葬法改革与移风易俗相衔接,葬式选择与科技发展相适应。四是各类特色安葬模式不断进步。近年来,全省殡葬领域不断探索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在传统的海葬、江葬、草坪葬的基础上,也重点推广树葬安葬模式,专门出台了《浙江省树葬工作方案》。在模式选择中,更加凸显个性化服务和文化内涵,社会反响非常积极。

三、多措并举继续深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

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依然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够均衡、要素投入不够充分、群众需求供给不足等问题。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全省殡葬系统将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扎实进展。一是建章立制,加强组织保障。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动修订法律法规,为节地生态安葬提供可靠、可行、统一、清晰的政策依据。二是深化生态殡葬综合改革。高标准实施生态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编制公墓建设和布点规划,并经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审查核对,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惠民政策,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全省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增加供给,加强要素投入。根据现有安葬设施情况和未来需求预测,统筹节地生态安葬规划及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开展生态安葬家庭的奖励力度。坚持多元化投入,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增强政府提供和保障基本殡葬服务能力,加大对基本殡葬服务、生态殡葬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殡葬事业。省财政厅已将殡葬服务项目纳入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分配因素体系。提高集约化、生态化安葬程度,认真编制节地生态设施规划,科学布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省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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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