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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0-00138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7-31
文  号 60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0 11: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王茂法、郑银凤、苏遥娟、周赞、叶人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60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思想认识要再强化、政策措施要再完善、居家养老要再提升、医养融合要再推进、人才保障要再加强等,非常全面系统,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正如你们所说的,养老服务事业是重要民生领域,关系人民群众福祉。我省老龄化程度很高,位居全国第六位。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6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3.05%,浙江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将来还将进入超老龄化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投入、改革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迈入“从有到好”“从好到优”的新时代。2019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共2382家,床位44.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4.8张。全省已建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55个,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已建成720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一半以上的乡镇(街道)。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全省13453个城乡社区,占比55.3%。诚如你们所言,我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表彰激励,李克强总理去年到杭州拱墅区和睦街道调研,对杭州的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高度肯定。

但是就如你们所说的,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广大老年人的期盼相比,在养老床位建设、专业化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和市场开发、区域发展平衡、医养护融合等方面还存在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创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眼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创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是发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窗口作用的重要领域。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比《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更高的养老服务指标,将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作为我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构建“智慧养老”体系为载体,提出实施“五大工程”,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我们正在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长期规划,开展“十四五”养老服务课题研究,制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今年省委、省政府还计划出台《关于推进康养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升级发展。

二、抓好相关政策文件落实。落实好国家和省里对养老服务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激活各类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活力,培育发展一批本土知名养老服务专业品牌。发改部门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落实对养老机构的价费优惠扶持政策,所有养老机构用电、用气、用水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支持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抵押融资,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积极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用地服务工作。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现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简化办理操作程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为应对新冠疫情,专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政策。我们还加紧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列为今年我厅普法宣传的主要内容,将制作宣传片加强宣传推广,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也即将发布。

三、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省98.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实现全覆盖。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资金投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由政府建造完成后,全部交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鼓励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运营。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标准化运行,目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正在立项,有望今年制定出台。做好6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筹备制定《浙江省家庭适老化改造设计标准》,推动普通居家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四、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将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作为医养结合服务的重点对象,各地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合作方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使居家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研究推进护理院建设的扶持政策,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引导社会力量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探索扩大长护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应产品,不断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养老护理队伍在不断壮大,去年10月下旬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养老护理技能竞赛中,浙江队荣获团体第一名。选派护理员赴日本研修3个月,既学护理,又学管理,为养老护理长远发展积累人才。我省2013年已经出台关于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政策,我省将继续加大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院校合作,完善专业课程设置,加强对专业护理人员的定向培养,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计划等。财政保障培训、出国研修、岗位津贴所需,所有养老护理员每年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培训。

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田丽君

联系电话:0571-87050928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