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0-0014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区 |
发布单位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文 号 | 199号 | 主题词 |
赖平平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99号建议《关于完善街道社区级养老设施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主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建设厅会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不懈支持。您从完善街道社区级养老设施建设提出,完善养老设施体系、产业化和保障福利相结合,设置合理科学的建设标准、建立多层次的建管用机制,合理布局空间和选址、挖掘利用存量资源的建议。您的建议给了我们重要启示和有力推动。我厅作为主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社区居家养老这种居住在家就近就便接受服务的养老方式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是绝大多数老人首选,据统计全省98%以上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连续12年将养老服务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以此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2017年、2018年,国务院连续两年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进行表彰激励。
一是街道社区级养老设施构成层次覆盖。全省养老机构共2382家,床位46.56万张,千名老人机构床位数40.1张。2019年新建床位3.7万张。已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0余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55家,养老设施涵盖了不同层次老人的服务需求。
二是康养结合满足老年人保健服务需求。全省2997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有11415对,有512.1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和600.18万老年人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成家庭医生团队1.22万个,团队人数达5万多人,其中全科医生1.9万多人。
三是标准建设涵盖居家领域。省、市、县三级相继制发了一批地方性标准,包括《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特别《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是全国首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强制性标准。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为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经验做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正如您在建议中阐述的,存在空间分布不均匀,服务设施基础弱、规模偏小、服务水平较低,无统一的建设标准,民营养老机构市场混乱和经营艰难等问题。下一步,就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具体做好:
(一)优化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一是继续抓好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再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0家,覆盖75%的乡镇(街道),至2022年达到全覆盖。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错位、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性服务相结合,普惠性福利与收费性服务相融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托、照料中心日托相衔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民政部门领导参加当地规划委员会,住建部门严格执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等相关标准。
二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改造后的敬老院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托养服务。
三是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和设施建设。引导各地通过新建、转型、改造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2020年要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4 张以上。
四是推进医疗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机制。鼓励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或医疗服务能力弱的养老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已经开展签约合作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引导签约的医疗卫生机构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五是优化老年人出行环境。编制《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规范全省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修订《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规定新建住宅电梯配置新规定;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环境。
(二)增强街道社区养老设施市场运营能力。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优。总结推广近年来我省公建民营经验,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是加快扶持养老服务组织发展。优化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开发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养老服务专业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质量管理,今年将制定出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星级评定。
(三)加强街道社区资源整合。
一是支持闲置资源利用养老服务。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等举办康复医院、养老机构,鼓励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机构、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免费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
二是整合医疗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引导部分乡镇卫生院开设护理型床位或病区。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机结合,方便居家老年人就近就便接受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传真)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