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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第二批试点项目和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8 17: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精神和第二批试点工作安排,经各业务处室推荐,现确定社会救助工作综合改革等19个试点项目及对应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在厅业务处室的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试点任务,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地带动全省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各有关处室要积极协调解决本条线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试点涉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要体现全省统一、集约共建、先行试用原则,避免重复建设。试点情况纳入年度厅对市民政工作评估。

各试点单位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王超华,联系电话:0571—87050253

附件:第二批试点项目及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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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民政系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第二批试点项目和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精神和第二批试点工作安排,经各业务处室推荐,现确定社会救助工作综合改革等19个试点项目及对应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在厅业务处室的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试点任务,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地带动全省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各有关处室要积极协调解决本条线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试点涉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要体现全省统一、集约共建、先行试用原则,避免重复建设。试点情况纳入年度厅对市民政工作评估。

各试点单位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王超华,联系电话:0571—87050253

附件:第二批试点项目及单位名单.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