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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15: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完善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的政策环境,根据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一是行业性社团,包括脱钩、直登和保留双重管理体制的;二是地域性商会(含异地商会)。

二、相关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服务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并按附件表格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其中,全省性社团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表格直接报送(邮寄)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县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市为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降费、强化规范运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力度,履职尽责,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16号)等相关要求,同步指导督促所辖行业协会商会抓紧自查自纠、落实规范要求,并随同表格一并报送工作小结,其中异地商会须单列表述。我厅将视情安排涉企收费专项的实地检查。

联系人:林少波  0571-81050591

杨晓惠  0571-87050956(负责异地商会)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3号楼303室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自查表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自查表

 

                      填报时间:2020年       

本社团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团体印章:

 

一、基本信息

社团名称


社团住所


法定代表人


社团任职


联系方式


二、机构建设情况

1.成立时间

填报具体年月

2.会员数量

填报现有数量

3.其中个人会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4.理事会成员数量

填报数量

5.常务理事会成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6.党的基层组织名称

无或填报名称

7.党的基层组织成立时间

无或填报时间

8.党组织负责人的社团职务

无或填报职务名称

9.党建领导机关名称

未明确或填报名称

10.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已脱钩或填报单位名称

11.会长(理事长)身份

企业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或其他

12.秘书长是否专职

是或否

13.秘书长产生方式

选举或聘任

14.秘书长薪酬水平

否或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5.秘书长担任现职时长

填报具体年数

16.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17.上一年度收入额度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8.上一年度支出额度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9.其中工作人员开支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三、涉企收费情况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2.是否存在阻碍会员退会的情形

是或否

3.会费收取中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重复收费的情形

是或否

4.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是或否

5.现行会费档次标准

按职务从高到低依序填报具体数额

6.是否存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7.是否存在利用“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8.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情形

是或否

9.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的情形

是或否

10.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的情形

是或否

11.是否开展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是或否

12.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

是或否

1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

是或否

14.是否存在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是或否

15.是否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可不填)

是或否

16.是否公开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事项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政府部门拨付经费等情况

□没有承担相关事项

□承担相关事项,已按规定公开

□承担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公开

17.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没有承担相关事项

□承担相关事项并收费

□承担相关事项未收费

18.是否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否或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完整名称

19.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了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

是或否

20.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做到了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

是或否

21.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向评选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费用

是或否

22.是否存在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的情形

□没有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了职业资格认定

□开展了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没有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

23.是否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或职业资格认定

□没有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按要求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或职业资格认定并颁发证书。

24.按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是否收取除考试、鉴定费外的其他费用

□没有承担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承担了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未收取除考试、鉴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承担了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收取了除考试、鉴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5.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为协会赞助、捐赠的情形

是或否

26.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是或否

27.是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是或否

通过自查自纠,本社团共发现     项违法违规收费活动,已清理取消     项,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万元。

四、其他

填报各社团在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作用发挥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意见建议。内容应以数字和案例为主,篇幅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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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完善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的政策环境,根据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一是行业性社团,包括脱钩、直登和保留双重管理体制的;二是地域性商会(含异地商会)。

二、相关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服务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并按附件表格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其中,全省性社团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表格直接报送(邮寄)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县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市为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降费、强化规范运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力度,履职尽责,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16号)等相关要求,同步指导督促所辖行业协会商会抓紧自查自纠、落实规范要求,并随同表格一并报送工作小结,其中异地商会须单列表述。我厅将视情安排涉企收费专项的实地检查。

联系人:林少波  0571-81050591

杨晓惠  0571-87050956(负责异地商会)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32号3号楼303室


附件: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自查表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自查表

 

                      填报时间:2020年       

本社团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团体印章:

 

一、基本信息

社团名称


社团住所


法定代表人


社团任职


联系方式


二、机构建设情况

1.成立时间

填报具体年月

2.会员数量

填报现有数量

3.其中个人会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4.理事会成员数量

填报数量

5.常务理事会成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6.党的基层组织名称

无或填报名称

7.党的基层组织成立时间

无或填报时间

8.党组织负责人的社团职务

无或填报职务名称

9.党建领导机关名称

未明确或填报名称

10.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已脱钩或填报单位名称

11.会长(理事长)身份

企业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或其他

12.秘书长是否专职

是或否

13.秘书长产生方式

选举或聘任

14.秘书长薪酬水平

否或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5.秘书长担任现职时长

填报具体年数

16.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无或填报数量

17.上一年度收入额度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8.上一年度支出额度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19.其中工作人员开支

填报数额(以万元为单位)

三、涉企收费情况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2.是否存在阻碍会员退会的情形

是或否

3.会费收取中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重复收费的情形

是或否

4.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是或否

5.现行会费档次标准

按职务从高到低依序填报具体数额

6.是否存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7.是否存在利用“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形

是或否

8.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情形

是或否

9.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的情形

是或否

10.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的情形

是或否

11.是否开展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是或否

12.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

是或否

1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形

是或否

14.是否存在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是或否

15.是否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可不填)

是或否

16.是否公开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事项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政府部门拨付经费等情况

□没有承担相关事项

□承担相关事项,已按规定公开

□承担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公开

17.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没有承担相关事项

□承担相关事项并收费

□承担相关事项未收费

18.是否开展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否或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完整名称

19.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了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

是或否

20.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做到了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

是或否

21.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向评选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费用

是或否

22.是否存在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的情形

□没有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以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为由变相开展了职业资格认定

□开展了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没有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

23.是否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或职业资格认定

□没有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按要求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或职业资格认定并颁发证书。

24.按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是否收取除考试、鉴定费外的其他费用

□没有承担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承担了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未收取除考试、鉴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承担了职业资格认定工作,收取了除考试、鉴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5.是否存在强制市场主体为协会赞助、捐赠的情形

是或否

26.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多、标准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是或否

27.是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是或否

通过自查自纠,本社团共发现     项违法违规收费活动,已清理取消     项,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万元。

四、其他

填报各社团在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作用发挥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意见建议。内容应以数字和案例为主,篇幅不超过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