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20-03-04
各市民政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第二十六条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省基层民政管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调查。请各市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对乡镇街道的地域面积、常住人口、民政管理服务人员等进行统计,并组织填写相关调查表(附件1),统计口径请参照调查表填写说明(附件2)。
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3月23日前统一提交至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系人:省民政厅人事处 黄科
电话:0571-87050289 电子信箱:627984963@163.com
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