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推动浙江“民政30条”落地落实,助推我省精准保障、和谐自治、幸福颐养、暖心服务四个标杆区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增强政府网站公信力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20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履行好信息发布、把关定向的工作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养老服务、村(居)委会换届、福彩公益金使用等经济社会热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各级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民政领域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行政区划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水库移民管理等方面政务信息和政策制度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民政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福彩公益金等使用管理情况。
四、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互联互通。紧扣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民政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撬动民政业务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构建起功能集成、网上网下融合、便民高效、科学精准的民政服务体系和民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OA移动办公系统全面覆盖,推进民政“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浙里养”平台建设。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三)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迭代更新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推动扩大应用范围。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政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厅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