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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 16: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民政事业发展30条,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民政服务“码上办”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聚焦重大项目,抓好重点任务,着力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开新局、谱新篇。

一、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地

1、以民政服务“码上办”为统领全方位推动民政领域改革。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发挥民政服务“码上办”优势,找准改革新的切入点,以提升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为评判标准,加大民政全领域改革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烦点问题,打造民政各领域改革“领跑者”标准。〔责任单位: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动态赋权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各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开展社会组织能力补短板工程,打造品牌组织,培养领军人才。推动出台社会组织参与省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3、加快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制度。全面推行“支出型”贫困救助,建立省内异地申请社会救助制度。(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

4、深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探索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齐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短板,2020年在全省300个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站。(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5、全面实施康养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具有浙江特色的康养体系,推进康复事业发展,加快医养康养融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康养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产业和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

6、加快现代慈善和志愿服务改革。建立慈善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慈善活动精准发力。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推广“时间银行”等模式。(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7、深化福利彩票销售领域改革。持续推进福彩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探索下放大额奖金兑奖权限,继续推进福彩投注站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开展即开型彩票公司化运营。(责任单位: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落地

(一)聚集“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项目

8、全面实现民政服务“码上办”。民政服务事项实现“码上办”或预约申请,各类“一件事”实现“码上办”或预约申请。〔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做好民政服务“码上办”的宣传和现场推广,引导办事群众下载使用“浙里办”扫描民政服务二维码获取民政公共服务;各级民政部门网站展示全省统一的民政服务二维码,提升“码上办”办件比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聚焦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服务对象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按照小切口大实效的原则,开发“码上办”应用,丰富民政“互联网+”应用场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9、推出更多系统集成“一件事”。聚焦民政服务重点领域,在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结婚生育户口联办、群众身后事联办等领域3个“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基础上,推出更多系统集成的“一件事”,线下推进一窗办、就近办、全域办、长三角通办,线上加快实现会办、好办、愿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0、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微应用,推进跨部门政务协同业务通过“浙政钉”电脑端(PC)、移动端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推动机关内部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上线事项原则上实现100%网上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区划地名处、移民综合处、移民安置处、移民扶持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11、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推进适宜网上办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提高事项标准化程度,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2、持续迭代升级“掌上办”。优化“浙里办”民政服务专区,提高“掌上办”事项的可用性、易用性和应用活跃度。高质量实现社会救助、群众身后事联办等3个“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推动一批新的群众、企业“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整合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3、提升网办掌办质量。通过流程优化、数据共享、表单精简,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推广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适宜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受理率达到80%。加大办件数据汇聚和电子归档力度,减少办件异常与超期办结等情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4、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推动检查、处罚类事项接入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2020年底前,“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提升监管数据汇聚质量,更好满足监管需求。(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在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比例频次;对失信对象设置重点专项检查任务。(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推进多业务协同重点应用建设

15、加快大救助信息平台升级,深化社会救助“码”上协同。整合“8+X”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救助对象精准认定、需求统一发布、救助资金统筹、救助项目联合办理、效能精准分析。全面推广大救助信息平台在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五级的使用。〔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6、建设“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养老“码”上服务。通过数据协同、业务协同、部门协同,共享挖掘公安、卫健等部门的老年人户籍、慢性病等信息,形成核心数据库,为经授权用户提供精准养老服务数据。实现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给付等政务服务全覆盖,智能办理、全省通办;养老机构查询入住、老年食堂查询配送等公共服务全获取,地图展示、动态更新;养老服务机构志愿需求、老年人志愿需求等公益服务全发布,常态运作、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7、加快发展“互联网+慈善”,推进慈善爱心“码”上传递。建设公益慈善服务“码上办”数字化平台,强化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为慈善组织提供信息披露服务,为慈善项目提供集中展示平台,为困难群众开通慈善需求信息发布渠道。〔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8、建设浙江省村(社区)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社区治理“码”上决策水平。充分利用省大数据中心和民政大数据共享中心的共享数据资源,建设村(社区)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统计分析、社区治理风险评估等信息模块,实现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全省信息直报点等制度设计,完善高效精准、多方联动、快速反应和分析研判的智慧治理机制。建立“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五级完善的民政组织架构体系,为民政其他业务系统的组织架构乃至跨部门的组织架构提供数据基础。〔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9、建设浙江省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困境儿童“码”上关爱。在试点基础上,依托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开发建设浙江省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和“浙政钉”应用。通过平台交换各部门数据,精简优化“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等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困境儿童预警、审批、帮扶机制,从大数据中分析儿童需求,及时介入,开展帮扶。〔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四)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0、实施民政部“金民工程”试点。根据民政部部署,推进省部民政数据双向同步共享与比对,推进我省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与全国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21、推进民政专题数据库建设。完善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数据归集共享。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完善数据开放目录,厘清数据开放需求清单,增加开放数据集和开放数据项数量,能开放的数据尽量开放。(责任单位: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22、加快建设“数据高铁”。优化数据归集模式,减少数据交换环节,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跨网传输、流式加工。2020年底前开通民政“数据高铁”专线。(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有关局处室)

23、推进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整合。实现民政所有的业务系统上云。〔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加快政务外网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实施。(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24、推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分级授权、数据脱敏、行为监控,采用符合密码法要求的密码技术,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风险。(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扛起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政治责任,增强以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全面协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各项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完善工作体系。市县民政部门要明确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牵头处(科)室,优化牵头处(科)室与其他处(科)室的职责分工。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围绕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设区市民政局和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决定的重大改革事项、召开重要改革会议需及时向省厅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加强项目清单化管理。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和动态调整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各业务条线要统筹规划、指导推广市县民政部门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实现错位安排、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完善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有关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成效。

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对省领导领衔的“全面实施康养体系建设”重点改革项目,以及列入省重点项目的“大救助信息平台”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牵头处室要每季度向厅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对其他年度任务,相关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要逐一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到点验收。

加大创新激励力度。围绕以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民政领域治理现代化,组织研究机构开展系列重大课题研究。鼓励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省委改革办《领跑者》专刊、“竞跑者”专栏等途径宣传推广民政领域改革工作,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参与省委改革办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积极推动高校、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共建,推动数据开放、新技术创新应用。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和对市民政局的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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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单位:

现将《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民政事业发展30条,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民政服务“码上办”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聚焦重大项目,抓好重点任务,着力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开新局、谱新篇。

一、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落地

1、以民政服务“码上办”为统领全方位推动民政领域改革。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发挥民政服务“码上办”优势,找准改革新的切入点,以提升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为评判标准,加大民政全领域改革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烦点问题,打造民政各领域改革“领跑者”标准。〔责任单位: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动态赋权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各级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开展社会组织能力补短板工程,打造品牌组织,培养领军人才。推动出台社会组织参与省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3、加快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施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制度。全面推行“支出型”贫困救助,建立省内异地申请社会救助制度。(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

4、深化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探索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齐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短板,2020年在全省300个乡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站。(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5、全面实施康养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快建设具有浙江特色的康养体系,推进康复事业发展,加快医养康养融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康养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产业和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

6、加快现代慈善和志愿服务改革。建立慈善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慈善活动精准发力。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推广“时间银行”等模式。(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7、深化福利彩票销售领域改革。持续推进福彩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探索下放大额奖金兑奖权限,继续推进福彩投注站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开展即开型彩票公司化运营。(责任单位: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落地

(一)聚集“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项目

8、全面实现民政服务“码上办”。民政服务事项实现“码上办”或预约申请,各类“一件事”实现“码上办”或预约申请。〔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做好民政服务“码上办”的宣传和现场推广,引导办事群众下载使用“浙里办”扫描民政服务二维码获取民政公共服务;各级民政部门网站展示全省统一的民政服务二维码,提升“码上办”办件比例。〔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聚焦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服务对象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按照小切口大实效的原则,开发“码上办”应用,丰富民政“互联网+”应用场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9、推出更多系统集成“一件事”。聚焦民政服务重点领域,在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结婚生育户口联办、群众身后事联办等领域3个“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基础上,推出更多系统集成的“一件事”,线下推进一窗办、就近办、全域办、长三角通办,线上加快实现会办、好办、愿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0、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微应用,推进跨部门政务协同业务通过“浙政钉”电脑端(PC)、移动端办理。(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推动机关内部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上线事项原则上实现100%网上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区划地名处、移民综合处、移民安置处、移民扶持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11、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推进适宜网上办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提高事项标准化程度,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2、持续迭代升级“掌上办”。优化“浙里办”民政服务专区,提高“掌上办”事项的可用性、易用性和应用活跃度。高质量实现社会救助、群众身后事联办等3个“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推动一批新的群众、企业“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整合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3、提升网办掌办质量。通过流程优化、数据共享、表单精简,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推广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适宜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受理率达到80%。加大办件数据汇聚和电子归档力度,减少办件异常与超期办结等情况。〔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4、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推动检查、处罚类事项接入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2020年底前,“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提升监管数据汇聚质量,更好满足监管需求。(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在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比例频次;对失信对象设置重点专项检查任务。(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推进多业务协同重点应用建设

15、加快大救助信息平台升级,深化社会救助“码”上协同。整合“8+X”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救助对象精准认定、需求统一发布、救助资金统筹、救助项目联合办理、效能精准分析。全面推广大救助信息平台在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五级的使用。〔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6、建设“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养老“码”上服务。通过数据协同、业务协同、部门协同,共享挖掘公安、卫健等部门的老年人户籍、慢性病等信息,形成核心数据库,为经授权用户提供精准养老服务数据。实现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给付等政务服务全覆盖,智能办理、全省通办;养老机构查询入住、老年食堂查询配送等公共服务全获取,地图展示、动态更新;养老服务机构志愿需求、老年人志愿需求等公益服务全发布,常态运作、快速响应。〔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7、加快发展“互联网+慈善”,推进慈善爱心“码”上传递。建设公益慈善服务“码上办”数字化平台,强化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为慈善组织提供信息披露服务,为慈善项目提供集中展示平台,为困难群众开通慈善需求信息发布渠道。〔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8、建设浙江省村(社区)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社区治理“码”上决策水平。充分利用省大数据中心和民政大数据共享中心的共享数据资源,建设村(社区)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具备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统计分析、社区治理风险评估等信息模块,实现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全省信息直报点等制度设计,完善高效精准、多方联动、快速反应和分析研判的智慧治理机制。建立“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五级完善的民政组织架构体系,为民政其他业务系统的组织架构乃至跨部门的组织架构提供数据基础。〔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19、建设浙江省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困境儿童“码”上关爱。在试点基础上,依托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开发建设浙江省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和“浙政钉”应用。通过平台交换各部门数据,精简优化“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等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困境儿童预警、审批、帮扶机制,从大数据中分析儿童需求,及时介入,开展帮扶。〔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处、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四)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0、实施民政部“金民工程”试点。根据民政部部署,推进省部民政数据双向同步共享与比对,推进我省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与全国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21、推进民政专题数据库建设。完善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数据归集共享。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完善数据开放目录,厘清数据开放需求清单,增加开放数据集和开放数据项数量,能开放的数据尽量开放。(责任单位:各业务局处室、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22、加快建设“数据高铁”。优化数据归集模式,减少数据交换环节,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跨网传输、流式加工。2020年底前开通民政“数据高铁”专线。(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有关局处室)

23、推进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整合。实现民政所有的业务系统上云。〔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加快政务外网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实施。(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24、推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分级授权、数据脱敏、行为监控,采用符合密码法要求的密码技术,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风险。(责任单位: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

三、加强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扛起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政治责任,增强以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全面协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各项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完善工作体系。市县民政部门要明确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牵头处(科)室,优化牵头处(科)室与其他处(科)室的职责分工。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围绕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设区市民政局和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决定的重大改革事项、召开重要改革会议需及时向省厅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加强项目清单化管理。市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和动态调整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各业务条线要统筹规划、指导推广市县民政部门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实现错位安排、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完善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有关方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成效。

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对省领导领衔的“全面实施康养体系建设”重点改革项目,以及列入省重点项目的“大救助信息平台”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牵头处室要每季度向厅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对其他年度任务,相关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要逐一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到点验收。

加大创新激励力度。围绕以改革和数字化转型推进民政领域治理现代化,组织研究机构开展系列重大课题研究。鼓励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省委改革办《领跑者》专刊、“竞跑者”专栏等途径宣传推广民政领域改革工作,鼓励各级民政部门参与省委改革办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积极推动高校、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共建,推动数据开放、新技术创新应用。改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对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和对市民政局的考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