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129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2-26
文  号 浙民社社准字〔2020〕41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12-04 14: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民社社准字〔2020〕第 41号


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你单位要求办理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名称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由浙江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变更为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