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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举办全省贯彻落实民法典暨婚姻登记业务视频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0-12-25 14: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事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以及全国婚姻管理工作培训班精神,2020年 12月23日下午,浙江省民政厅举办全省贯彻落实民法典暨婚姻登记业务视频培训班。

 培训班上传达学习了全国婚姻管理工作培训班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地要继续深入学习掌握民法典以及民政部、省厅相关政策文件和培训班精神,确保每位婚姻登记员掌握政策和工作流程;二是要抓紧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依法规范做好宣传引导;三是要按照修订后的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八统一”办事指南,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四是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开展婚前辅导教育,积极探索离婚登记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五是要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推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合理设置网上预约量,切实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为民法典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培训班上还对明年婚姻登记重点工作任务作了部署。

厅社会事务处有关同志就民法典和民发〔2020〕116号文件以及即将出台的修订后《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浙江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离婚登记程序变更等升级功能操作讲解。12月初省民政厅已升级了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12月28日起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统一试用新业务登记系统功能,并于12月31日晚正式更新系统,确保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全省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杭州市主城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登记员共50余人参加主会场视频培训;其他设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婚姻管理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婚姻管理工作负责同志、社会事务科(或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婚姻登记处主任、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分会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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