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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六步走”细化规范远洋渔业船员遗体处置

发布日期:2020-11-13 17: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针对当前境外疫情正在加剧蔓延,舟山远洋渔船船员死亡事件增多,死亡船员遗体运回数量明显增加,近日,舟山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远洋渔业船员遗体处置操作流程。

一是落实报送制度。远洋渔业企业所属渔船船员在船期间发生死亡事件后,应立即向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外籍船员同时向属地外事部门报告)死亡船员详情及下步处置打算。

二是妥善处置船上遗体。确定船员死亡后,船长应指定船员将遗体放置在简易封闭柜体内,并采用冷冻方式迅速保存遗体,如存放在冷冻舱内要求必须与鱼货分开放置,参与遗体处置的船员事后要进行严格的自我消毒。

三是办理相关手续。船员遗体运回处置的,所属企业在渔船返航计划表中必须注明相关情况,并在抵舟前制定遗体接收处置方案,返航途中其他船员尽量不与遗体产生接触。渔船抵港后应立即向海关、边检、海事、港航、渔业、民政等部门通报抵港信息并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在完成手续后,根据市远洋渔船调度组调度接进指令,按时靠泊指定码头。

四是规范遗体上岸。在遗体接进上岸期间,应由船长指定船员(落实防护措施)负责遗体搬运工作,在海关工作人员登船完成遗体检疫后,方可将遗体搬运至船舶甲板放置。接进上岸程序按照先下人(除遗体搬运人员外)再搬遗体的方式进行,遗体搬运人员在所有船员进行待检区后(海关实施登船核酸检测,应在所有船员离开舷梯后),将遗体搬运到码头指定位置,将手套等防护用品去除后放置到指定医废丢弃点,进入待检区继续检测环节。

五是民政部门凭县(区)、功能区防办意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转运遗体,转运完毕后要将手套等防护用品去除后放置到指定医废丢弃点,规范消毒回收处置。

六是对船员因新冠肺炎或疑似新冠肺炎在船上死亡的,遗体处置流程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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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六步走”细化规范远洋渔业船员遗体处置
发布时间:2020-11-13

针对当前境外疫情正在加剧蔓延,舟山远洋渔船船员死亡事件增多,死亡船员遗体运回数量明显增加,近日,舟山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远洋渔业船员遗体处置操作流程。

一是落实报送制度。远洋渔业企业所属渔船船员在船期间发生死亡事件后,应立即向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外籍船员同时向属地外事部门报告)死亡船员详情及下步处置打算。

二是妥善处置船上遗体。确定船员死亡后,船长应指定船员将遗体放置在简易封闭柜体内,并采用冷冻方式迅速保存遗体,如存放在冷冻舱内要求必须与鱼货分开放置,参与遗体处置的船员事后要进行严格的自我消毒。

三是办理相关手续。船员遗体运回处置的,所属企业在渔船返航计划表中必须注明相关情况,并在抵舟前制定遗体接收处置方案,返航途中其他船员尽量不与遗体产生接触。渔船抵港后应立即向海关、边检、海事、港航、渔业、民政等部门通报抵港信息并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在完成手续后,根据市远洋渔船调度组调度接进指令,按时靠泊指定码头。

四是规范遗体上岸。在遗体接进上岸期间,应由船长指定船员(落实防护措施)负责遗体搬运工作,在海关工作人员登船完成遗体检疫后,方可将遗体搬运至船舶甲板放置。接进上岸程序按照先下人(除遗体搬运人员外)再搬遗体的方式进行,遗体搬运人员在所有船员进行待检区后(海关实施登船核酸检测,应在所有船员离开舷梯后),将遗体搬运到码头指定位置,将手套等防护用品去除后放置到指定医废丢弃点,进入待检区继续检测环节。

五是民政部门凭县(区)、功能区防办意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转运遗体,转运完毕后要将手套等防护用品去除后放置到指定医废丢弃点,规范消毒回收处置。

六是对船员因新冠肺炎或疑似新冠肺炎在船上死亡的,遗体处置流程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