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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060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2-23
文  号 浙民社非准字〔2020〕38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10-22 14: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民社非准字〔2020〕第38号


浙江国羽助学中心:

你单位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名称由浙江国羽助学中心变更为浙江海民助学中心。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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