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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21-00033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1-02-23
文  号 浙民社基准字〔2020〕13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准予基金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10-17 10: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民社基准字〔2020〕第13号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你单位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决定同意名称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变更为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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