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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38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32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7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4: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方颖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479号提案《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日益彰显。把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您谈到的“整体结构不够优化”“缺乏专业人才”“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等问题十分中肯,所提的建议也都切中肯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一直是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培育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围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培育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已经出台了规范性文件50多个,有效地构建起了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2017年8月,省两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有序运作。早在2012年8月,我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并将各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列入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在全面覆盖市县的基础上,2019年全省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将覆盖80%的街道和城市社区、50%的乡镇和农村社区。三是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起步良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的要求,在制订相关办法的基础上,近年来省财政厅逐年更新《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我厅也按年份编制《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为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级层面还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如2018年以前我厅连续多年每年都安排2000万元福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含转移支付给市县和资助全省性社会组织的项目),2019年已增至30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较好地支持了一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四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省级层面每年都争取投入不少于30万元资金,用于举办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班,邀请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省委党校等院校的学者专家授课,累计参训学员3300余人次。目前,全省考取证书的社工师(含助理社工师)达到了4.8万人,也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储备了较为丰富的人才资源。上述举措有力地支持了我省的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总体上居于全国前列,涌现出了一批有影响、有地位的品牌社会组织。

同时,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当前所做的总体上还只是开了一个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口子的政府部门转变理念、深化认识、积极参与。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扶持政策,明确发展重点,加强人才培养,构建扶持网络。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完善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项目,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进一步消化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激发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生机活力。

衷心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社会组织管理局   高志涛

联系电话:0571-87050933     传真:0571-81051430

邮    编:310007


附:479 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doc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