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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46/2019-02253 主题分类 民政
发布单位 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19-07-01
文  号 浙民提〔2019〕7号 主题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衢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1 15: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何建仙、许婷、翁有良、蓝雪敏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衢51号建议《关于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资金补助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8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22万人,占总人口的22.43%。据统计,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超过98%。居家养老这种居住在家,就近就便接受服务的方式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为绝大多数老人首选。为此,省政府连续7年将加快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加以推进。按20分钟左右服务圈理念,全省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居家老年人的休闲、娱乐和社交活动活动场所得到保障。确立助餐、配送餐6种服务模式,全省有12103个社区已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有效解决了部分烧不起饭的空巢、独居、留守等老人的吃饭问题,深受老年人欢迎。

但照料中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正像您在建议中阐述的,照料中心存在运行情况欠佳,就餐收费与成本不对称,爱心捐赠热情不高,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在补齐照料中心运行短板过程中,具体做好:

一是抓好养老服务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落实。2016年,我厅考虑到全省照料中心建设已实现95%以上城乡社区覆盖,在资金投入从建设经费转向运行补助。当年,省财政将26个欠发达县(市、区)8443个照料中心列入年度预算分配因素,给予运行补助。由于财政资金统一打包下达,只明确资金用途,未明确专项。为确保资金有效落实,今年省财政专门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额度从5.35亿提高到8.25亿元,全省20307个照料中心(宁波除外)均落实运行补助,资金分配时已向欠发达地区作了适当倾斜。同时,对福彩公益金在使用范围也进行了扩大,在以往只能用于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今后也可用于照料中心为老服务项目。

二是鼓励各地加强就餐成本核算。消除各地对助餐就是免费或低偿吃饭的误区,确立助餐服务重点解决“烧不起”的原则,帮助做饭有困难的老人能吃上饭。针对少数地方就餐福利过度的做法,引导各地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改变助餐服务超低收费、不收费做法,明确政府责任是保障经济困难老人,社会老人就餐应有偿服务或优惠服务。

三是加快照料中心运行保障机制建立。鼓励各地加大敬老、孝老宣传,动员多方力量参与支持照料中心长效运行建设。对集体经济好的村(社区),应鼓励集体经济支持照料中心运行发展;对乡贤多的村(社区),应动员乡贤为家乡老人奉献爱心;对爱心企业多的村(社区),拟借鉴一些地方慈善捐赠享受税费优惠等经验做法,从政策层面鼓励爱心捐赠。同时,我厅也将进一步完善对各地考核机制,把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建立作为绩效加分内容,鼓励各地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加强联系,共同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联 系 人:养老服务处   卢小华  

联系电话:0571-87050244       传真:0571-87050244

邮    编:310014


附:衢51号@关于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资金补助的建议.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