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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强化市场引导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9-11-26 14: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今年以来,长兴县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力度,推行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营造营商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做到即申请、即受理、即备案。联合发改、自然资源、建设、环保、卫健等部门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新建养老机构实施内部流转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实现新建养老机构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完成养老机构备案6家,新增养老床位400张。

二是加强运营保障。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预留养老服务用地,对养老服务用地按照征地拆迁成本价进行出让,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对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免征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免收城市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事业性费用,减轻养老企业负担。去年以来,累计减免养老企业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设施配套费等5000多万元。

三是加强运营扶持。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社会化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6000—12000元的床位补助,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今年以来,累计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运营补助、创建补助等资金325万元。

四是加强营商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目前,全县民办养老机构达到21家,养老服务组织38家,民办养老机构占机构总数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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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强化市场引导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1-26

今年以来,长兴县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力度,推行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营造营商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变更为备案登记制度,做到即申请、即受理、即备案。联合发改、自然资源、建设、环保、卫健等部门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新建养老机构实施内部流转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实现新建养老机构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完成养老机构备案6家,新增养老床位400张。

二是加强运营保障。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预留养老服务用地,对养老服务用地按照征地拆迁成本价进行出让,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对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免征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免收城市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事业性费用,减轻养老企业负担。去年以来,累计减免养老企业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设施配套费等5000多万元。

三是加强运营扶持。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对社会化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给予同等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6000—12000元的床位补助,对开展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水电气等价格执行居民价。今年以来,累计补助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运营补助、创建补助等资金325万元。

四是加强营商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立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岗位,建立营商服务机制,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举办养老机构和设施提供全天候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目前,全县民办养老机构达到21家,养老服务组织38家,民办养老机构占机构总数的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