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 年度统计

2017年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8-06-29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计划财务处

浙民计〔2018〕70号

 


 

  

2017年,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全心全意为民谋利,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完善

修订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1.4万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全年实际低保支出41.44亿元,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17万人,低保支出13.49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9.23万人,低保支出27.96亿元。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39元和730元,同比分别增长9%和15.7%,城乡一体化率达到93.3%。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认定低保边缘对象约50万人。救助特困人员3.2万人,城乡集中供养率为91.8%。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全年,全省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2亿元,其中:直接救助320.9万人次,支出12.1亿元;资助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46.97万人,支出1.8亿元,人均筹资386.2元。临时救助32万人次,支出3.8亿元。

图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表1  2008—2017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保障人数

(万人)

9.39

9.33

8.98

8.76

7.85

7.18

6.43

7.32

10.89

22.17

年增长率(%)

4.1

-0.63 

-3.75

-2.45

-10.39

-8.45

-10.45

13.84

48.77

103.58

图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表2  2008—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保障人数

(万人)

59.35

56.58 

57.37

58.10

56.74

55.14

50.78

56.76

71.37

59.23

年增长率(%)

5.72

-4.67

1.40

1.27

-2.34

-2.82

-7.91

11.78 

25.74

-17.01

 


二、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

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有效扩大养老服务综合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深化医养结合,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到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万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基本全覆盖。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省基础性指标不合格养老机构整治率达到100%,整治后的合格率达到73%。大力推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达到600万余人,县(市、区)覆盖面超过93%。全省共有社会养老床位59.46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27.1万张(不含未登记机构)。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逐步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目标人群全覆盖转变,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全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85.99万人(次),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7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5.27万人。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大力开展“添翼计划”项目,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约2.7亿元。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农村留守儿童全面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孤儿3851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2009名,社会散居孤儿1812名。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174件,其中:中国公民收养3087件,涉外收养87件。


表3  2017年全省城乡提供住宿社会服务机构

项    目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年末收养人数(人)

全省合计

1502

280449

120960

一、优抚类机构

61              

3288

1039

1、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1

690

673

2、复退军人精神病院

1

294

294

3、光荣院

11

774

72

4、军休所

40

5、军供站

10

1530

二、福利类机构

1383

272199        

117493

1、社会福利院

96

33813

16243

2、儿童福利机构

17

2794

1418

3、社会福利医院

2

910

570

4、城市养老服务机构

428

113954

45284

5、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840

120728

53978

三、其他收养性机构

56

4962

2428

注①:指在民政、工商、编办正式登记,并由质监部门赋予法定标识的老年人、残疾人、智障精神病人和儿童提供收留、救助服务的机构以及其他提供借宿的服务机构。

注②:本栏统计为在民政、编办正式登记,并由质监部门赋予法定代码标识的光荣院数据,不包含其他内设机构的光荣间床位和年末收养人数。

注③:本栏统计为儿童福利院数据,不包含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床位数和年末收养人数。

 

大力推广“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建设,建成慈善超市线下服务点120个。加强与公益平台对接,合力推进慈善募捐方式创新,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慈善联合总会,发挥慈善行业组织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全省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56.4亿元,同比增长3.39%,销售总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二,省内市场份额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为国家筹集公益金45.7亿元(含弃奖转入公益金),同比增长5.54%,公益金筹集率达29.21%。广泛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影响力。

图3  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及公益金筹集


表4  2008—2017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及公益金筹集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福利彩票

发行量

(亿元)

40.7

49.3

73.4

92.7

102.4

124.5

137.8

146.9

151.3

156.4

筹集福利

彩票公益金(亿元)

13.4

16.2

22.2

27.4

30.1

35.3

38.2

40.7

43.3

45.7

 


三、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

全面提升乡镇与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有力指导城市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提升村(社区)服务能力。截至2017年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共计31924个,其中:村委会27458个,比上年减少110个,村委会小组208624个,村委会成员105346人;社区居委会(居委会)4466个,比上年增加47个,居委会小组60866个,社区居委会成员20601人。

图4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表5  2008—2017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村委会(个)

30068

29958

29303

28812

28798

28339

27997

27901

27568

27458

社区居委会

(居委会)(个)

3828

4016

4103

4176

4007

4229

4321

4393

4419

4466

继续推进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年新投入使用381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3.38万个。

图5  社区服务


表6  2008—2017年社区服务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社区服务

设施(万个)

2.55

2.85

2.03

1.88

2.48

2.41

2.98

3.04

3.05

3.38

 

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出台报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并就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培育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51368个,比上年增长8.06%,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9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5.57万人,比上年增长12.7%。

图6  社会组织


表7  2008—2017年社会组织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社  团

(个)

13743

14352

14870

15456

16452

18108

19430

20745

22266

23592

民  非

(个)

12383

13061

13878

13770

15163 

17992

20033

22603  

24759

27183

基金会

(个)

151

167

189

222

265

326

381

436

511

593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团体23592个,比上年增长6%,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省级社团1219个,地级社团5213个,县级社团17160个。按照社团服务行业划分,科技研究类1166个,生态环境类499个,教育类718个,卫生类610个,社会服务类2574个,文化类2305个,体育类2226个,法律类249个,工商业服务类3845个,宗教类360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2189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2097个,国际及涉外组织类122个,其他4632个。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7183个,比上年增加9.8%。其中:科技研究类1503个,生态环境类48个,教育类13497个,卫生类951个,社会服务类4709个,文化类1836个,体育类1352个,法律类38个,工商业服务类232个,宗教类6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282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96个,其他2633个。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基金会593个,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公募基金会189个,非公募基金会404个。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65万人,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2.64万人,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者服务组织669个,注册志愿者人数达952万。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1.43万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787家。市、县(市、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建设达到80%以上,市级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现已实现全覆盖。

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到位

继续推进优抚安置服务工作,将优抚服务纳入2017年度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积极做好优抚群体维稳工作,确保优抚群体总体稳定。及时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截至2017年底,全省预算内实际支出抚恤事业费3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全力做好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帮扶解困。出台了《切实加强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提高我省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率先开展军供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军供保障能力现代化建设,出台了《浙江省军供应急应战保障预案》,进一步提升我省军供工作服务部队跨区域机动和实战化训练的应急保障能力。2017年度,全省预算内实际支出退役安置事业费17.57亿元,比上年增长9.1%。

图7  抚恤、退役安置



表8  2008—2017年抚恤、退役安置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抚恤事业费

(亿元)

12.11

14.49

16.2

17.35

19.21

21.78

23.84

26.59

31.55

34.74

退役安置

事业费

(亿元)

5.71

6.37

7.12

8.55

9.42

10.30 

11.67

14.54

16.11

17.57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优抚安置机构和设施86个,其中:军休所(含管理中心)40个,军供站10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23个,优抚医院2个(荣誉军人康复医院1个,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个),光荣院11个。

五、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

2017年,全省受灾人口113.1万人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1亿元。先后启动各级响应2次,积极应对钱塘江流域性洪水和兰江洪峰等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7.7万人次,做到大灾面前人员零死亡。下拨省级(含中央)救灾补助资金1.03亿元,安排冬春救助资金840万元,全面完成2016年因灾倒损房屋修缮重建工作,提前完成国务院考核任务。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建设规范化避灾安置点1550个,基本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服务全覆盖。


图8  自然灾害


表9  2008—2017年自然灾害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农业作物

受灾面

(万公顷)

116.47

44.47

58.93

45.35

53.62

134.78

20.4

39.32 

45.6   

10.72

直接经济

损失

(亿元)

240.54

119.87

112.72

163.9

313.01

683.29

64.18

228.2

167.3

46.1

 

六、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生态葬法奖励措施实现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提前实现国家“十三五”节地生态安葬目标。建立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殡葬服务单位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全省76家殡仪馆火化数据与省厅联网。继续开展“四边三化”“两路两侧”青山白化整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殡仪馆76个,殡葬管理机构62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78个。殡仪服务类单位共有职工0.36万人,火化炉354台,全年处理遗体32.32万具。

婚姻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平稳有序开展。婚姻登记服务不断优化,全省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完成现存婚姻登记证信息数据统一全量重新归集省政府数据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安全规范共享。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34.44万对,比上年减少2.24万对,减少6.1%。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34.16万对,比上年减少2.23万对,减少6.1%;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2805对,比上年减少122对,减少4.2%。从年龄结构上看,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为40.5%,20—24岁为16.9%,30—34岁为15.1%,35—39岁为7.4%,40岁以上为20.2%。全省共办理离婚登记13.29万对,比上年增加1万对,增长8.1%,呈逐年递增趋势。

 


图9  婚姻登记


表10 2008—2017年婚姻登记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结婚数

(万对)

41.38

42.76

43.16

44.09

44.20

42.22

43.68

39.25

36.68

34.44

离婚数

(万对)

7.37

8.29

8.77

9.04

9.81

10.81

11.10

11.51

12.29

13.29

 

加强救助管理,圆满完成救助任务。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专项检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和“关爱救助,让爱回家”开放日活动,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65万人次,救助资金达2.25亿元。

七、区划地名工作规范有序

依法办理区划调整事项,提升区划地名服务水平。今年,完成杭州市、宁波市2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报批工作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比上年增加1个,19个县级市,33个县(含1个自治县),比上年减少1个,1378个乡、镇(街道),其中:乡274个(含民族乡14个);镇641个,比上年减少14个;街道办事处463个,比上年增加14个。

图10  乡镇街道



表11  2008—2017年乡镇街道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乡(个)

446

445

443

290

279

264

258

265

274

274

镇(个)

747

735

728

654

650

639

629

641

655

641

街道(个)

318

333

341

402

412

421

434

444

449

463

 

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梳理、规范地名管理服务事项,完成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全省联网和数据归集。基本完成地名普查任务,积极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和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建立分级分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首批3600多个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名纳入市、县保护名录。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27条界线的联检任务。

八、民政事业投入持续增长

2017年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达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5.38%,其中: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2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6%。主要包括:抚恤31.4亿元,退役安置17.4亿元,社会福利45.5亿元,社会救助70.5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3亿元,民政管理事务27.7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亿元,其他用于民政支出款项3.7亿元。

图11  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



表12 2008—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民政事业费支出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事业费支出

(亿元)

61.08

70.41

88.49

106.16

125.39

142.88

156.69

167.47

182

210

年增长率

(%)

20.02

15.28

25.68

19.97

18.11

13.95

9.67

6.9

8.66

15.38

 

2017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1.27万个,资助公益金18.5亿元。主要是:1. 资助县(含县)以上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189个,资助资金3.32亿元;2. 资助县以下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敬老院、老年电大等项目7581个,资助资金6.44亿元;3. 资助养老服务补贴项112个,资助对象32.9万人,资助资金1.12亿元;4. 资助烈士纪念设施等优抚事业项目51个,资助资金0.35亿元;5. 资助社区服务设施项目931个,资助资金0.77亿元;6. 资助避灾安置场所、救灾储备仓库等项1996个,资助资金1.19亿元;7. 资助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慈善事业等项321个,资助对象35.44万人,资助资金2.69亿元;8. 资助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168个,资助资金0.56亿元;9. 资助残疾人事业设施设备和“福彩助我行”项目112个,资助资金0.46亿元;10. 资助救助类单位、殡葬事业、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等1186个,资助资金1.59亿元。

民政事业基本建设稳步发展。2017年完成投资总额8.7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1.16亿元,福彩公益金投资1.24亿元。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养老服务机构2.2亿元,农村养老服务机构0.1亿元,社会福利院2.6亿元,社会福利医院0.6亿元,复退军人精神病院0.3亿元,儿童福利机构0.9亿元,殡葬服务机构1.6亿元,其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0.5亿元。

图12  基本建设投资


表13 2008—2017年基本建设投资

指  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基本建设

投资

(亿元)

3.87

6.05

7.03

8.53

11.17

9.95

8.31

7.91

9.22

8.7

年增长率

(%)

75.91

56.33

16.2

21.34

30.95

-10.92

-16.48

-4.81

16.56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