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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3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民政厅 社会组织管理局

浙民党组〔2018〕20号

 

各市、县(市、区)委两新工委、民政局党委(党组):

现将《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以及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两新工委书记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抓手,以实施“争双强、当先锋”为主要内容的“组织力提升工程”为主载体,扎实推进“三项提升计划”,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水平,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力,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政治功能提升计划”

1.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办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培训班,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双强六好”要求,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六星争创”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建设,科学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六星创建标准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考核标准。

3.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内基本制度。抓好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党组织底线管理,推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有效覆盖提升计划”

4.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按照“三同步”要求,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过程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脱钩后兜底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部门担任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以及部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高党组织单建率,科学设置联合党组织覆盖幅度。力争到年底,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5.探索拓展型、功能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推动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6.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大从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力度。可从社会组织党组织中选派指导员(联络员),拓展社会化选派渠道。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选派、管理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人才库。

7.建设标准化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按照“实体运作、功能完善、发挥作用、保障到位”的要求,推动党群服务功能融入各级实体化运作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力争到年底,在全省建设一批标准化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孵化、同步指导和同步发展。按照建设基层党建综合体要求,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要协同区域内商圈楼宇、市场、园区、社区等,实施党建项目共建,推动党建资源共享。

三、聚焦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党建引领提升计划”

8.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大力实施“双培”工程,将社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将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社会组织负责人。注重将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吸纳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班子中。按照《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9.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推行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认真研究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等制度。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10.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找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契合点,注重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党员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社会组织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通过党建+章程、党建+服务、党建+公益、党建+文化、党建+互联网等方式,助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推动创建一批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

11.融合互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深入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创新攻关队等,大力推行“公益集市”“红色微心愿”“红色驿站”等做法,积极组建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环保低碳、植树护绿、文明交通、敬老助学等志愿活动,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12.加大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地方院校及研究机构等智力资源优势,加强与专家学者合作,围绕社会组织党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以及各类党建网络平台等媒介的沟通联系,在《浙江现代社会组织》杂志开辟社会组织党建栏目和专刊,全方位展示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最新成果,努力扩大影响力。

 

附件: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18年具体工作任务明细表


附件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18年具体工作任务明细表

具体任务

目  标  要  求

进度安排

政治功能

提升计划

1.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全年

2.修改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增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关内容。

4月

3.召开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6月

4.制定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

9月前

5.制定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六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评定标准。

9月前

6.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按照5%左右比例,选树一批“六星级”党组织。

12月前

有效覆盖

提升计划

1.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4—5月

2.推进拓展型、功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全年

3.建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组织开展全省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

9月前

4.推动各地依托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全省建设30家左右标准化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

9月前

5.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

9月前

党建引领

提升计划

1.实施“双培”工程,做好省本级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审批和兜底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等工作。

全年

2.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全年

3.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成果展示。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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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浙民党组〔2018〕20号

 

各市、县(市、区)委两新工委、民政局党委(党组):

现将《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民政厅党组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以及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两新工委书记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抓手,以实施“争双强、当先锋”为主要内容的“组织力提升工程”为主载体,扎实推进“三项提升计划”,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水平,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力,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政治功能提升计划”

1.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办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培训班,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双强六好”要求,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六星争创”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建设,科学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六星创建标准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考核标准。

3.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内基本制度。抓好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党组织底线管理,推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有效覆盖提升计划”

4.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按照“三同步”要求,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过程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重点推进脱钩后兜底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部门担任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以及部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高党组织单建率,科学设置联合党组织覆盖幅度。力争到年底,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5.探索拓展型、功能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推动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开展党组织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6.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大从退出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力度。可从社会组织党组织中选派指导员(联络员),拓展社会化选派渠道。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选派、管理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队伍人才库。

7.建设标准化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按照“实体运作、功能完善、发挥作用、保障到位”的要求,推动党群服务功能融入各级实体化运作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力争到年底,在全省建设一批标准化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孵化、同步指导和同步发展。按照建设基层党建综合体要求,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要协同区域内商圈楼宇、市场、园区、社区等,实施党建项目共建,推动党建资源共享。

三、聚焦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党建引领提升计划”

8.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大力实施“双培”工程,将社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将党组织负责人培养成社会组织负责人。注重将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吸纳到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班子中。按照《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要求,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9.全面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推行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认真研究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等制度。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对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10.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找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的契合点,注重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党员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社会组织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通过党建+章程、党建+服务、党建+公益、党建+文化、党建+互联网等方式,助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推动创建一批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

11.融合互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深入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创新攻关队等,大力推行“公益集市”“红色微心愿”“红色驿站”等做法,积极组建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环保低碳、植树护绿、文明交通、敬老助学等志愿活动,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

12.加大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地方院校及研究机构等智力资源优势,加强与专家学者合作,围绕社会组织党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以及各类党建网络平台等媒介的沟通联系,在《浙江现代社会组织》杂志开辟社会组织党建栏目和专刊,全方位展示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最新成果,努力扩大影响力。

 

附件: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18年具体工作任务明细表


附件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18年具体工作任务明细表

具体任务

目  标  要  求

进度安排

政治功能

提升计划

1.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全年

2.修改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增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关内容。

4月

3.召开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6月

4.制定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

9月前

5.制定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六星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评定标准。

9月前

6.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按照5%左右比例,选树一批“六星级”党组织。

12月前

有效覆盖

提升计划

1.开展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民政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4—5月

2.推进拓展型、功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全年

3.建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组织开展全省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

9月前

4.推动各地依托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全省建设30家左右标准化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孵化园)。

9月前

5.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

9月前

党建引领

提升计划

1.实施“双培”工程,做好省本级兜底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审批和兜底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等工作。

全年

2.推动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全年

3.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成果展示。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