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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3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浙民慈[2018]4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我省落地生根,经研究,决定在开化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慈善基地是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慈善服务平台,是衔接政府、慈善组织及服务对象的枢纽型载体。建设慈善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层基础,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充分激发基层慈善工作活力,有利于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增强慈善服务精准能力,有利于落实政策举措,有效解决慈善领域困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形成示范先行、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实体运作。慈善基地可以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进行日常运作;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引导社会参与,提升慈善绩效。

(二)特色优先。慈善基地要体现地方特色,发挥地方优势,探索培育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慈善新模式。对于26个加快发展县要以精准帮扶为导向,引入优秀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助力脱贫功能;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要提升慈善项目质量,打造慈善文化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资源共享。慈善基地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邻里中心等资源实现衔接共建,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等各方力量,通过项目引入、组织培育、资金筹集、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慈善新局面。

(四)自我发展。慈善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彰显示范作用,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引导政府、企业和社会资金流向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培育慈善组织发展,打造慈善服务品牌,强化慈善资源绩效,建立健全发展长效机制。

三、建设任务

(一)时间要求。慈善基地建设是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将列入我省平安县(市、区)考核。2018年底,完成首批慈善基地建设任务;2019年底,实现全省慈善基地全覆盖,2020年基本建成“各具特色、专业运行、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慈善服务平台体系。

(二)人员配备。慈善基地要配备与实际服务需求和发展形势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队伍,原则上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1人以上为专职。进一步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基地工作人员中的占比,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选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员。

(三)办公条件。慈善基地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所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原则要求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米,配有电话、电脑、网络、空调等办公设施,内部装修应体现慈善文化特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慈善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要配强配优工作力量,加强政策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任务分解以及实施安排。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树立起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学习、可复制特征的典型,为基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功能定位。慈善基地建设以县(市、区)为主体,主要分为: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慈善文化建设基地、慈善组织孵化基地、慈善人才培训基地、慈善项目培育基地、慈善产品研究基地等。各地可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在上述6种模式中选择功能定位,开展基地建设;也可自行确定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具体实践工作。4月底前,以设区市为单位上报《拟建设的慈善基地名录》(附件1),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上报一个。

(三)落实保障举措。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慈善基地的建设经费、运营经费、人员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导向作用,对基地的初始建设、日常运行、慈善项目予以支持。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慈善基地工作人员培养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注重实际成效。深入贯彻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慈善基地建设。要围绕“社会组织创新年”活动,以调研开路、以问题破题,确保慈善基地建设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聚焦慈善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慈善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申报首批基地。省民政厅将选择慈善氛围浓、公益意识强、典型作用好的县(市、区)开展首批慈善基地建设工作。8月底前,以设区市民政局为单位上报《全省首批慈善基地申报表》(附件2),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3-4个。省民政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开展业务评估和实地督导,从创新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的要求出发,统筹审定,在10月底前发文公布首批全省慈善基地名录。

联系人:田丽君;联系电话:0571-87050928;邮箱:112740581@qq.com

 

附件:1、拟建设的慈善基地名录.docx

    2、全省首批慈善基地申报表.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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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浙民慈[2018]4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在我省落地生根,经研究,决定在开化县慈善精准帮扶基地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慈善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慈善基地是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慈善服务平台,是衔接政府、慈善组织及服务对象的枢纽型载体。建设慈善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理念的生动实践,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层基础,是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充分激发基层慈善工作活力,有利于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增强慈善服务精准能力,有利于落实政策举措,有效解决慈善领域困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形成示范先行、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实体运作。慈善基地可以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进行日常运作;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引导社会参与,提升慈善绩效。

(二)特色优先。慈善基地要体现地方特色,发挥地方优势,探索培育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慈善新模式。对于26个加快发展县要以精准帮扶为导向,引入优秀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助力脱贫功能;对于经济发达地区要提升慈善项目质量,打造慈善文化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资源共享。慈善基地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邻里中心等资源实现衔接共建,整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等各方力量,通过项目引入、组织培育、资金筹集、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慈善新局面。

(四)自我发展。慈善基地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彰显示范作用,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引导政府、企业和社会资金流向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培育慈善组织发展,打造慈善服务品牌,强化慈善资源绩效,建立健全发展长效机制。

三、建设任务

(一)时间要求。慈善基地建设是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将列入我省平安县(市、区)考核。2018年底,完成首批慈善基地建设任务;2019年底,实现全省慈善基地全覆盖,2020年基本建成“各具特色、专业运行、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慈善服务平台体系。

(二)人员配备。慈善基地要配备与实际服务需求和发展形势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队伍,原则上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1人以上为专职。进一步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基地工作人员中的占比,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选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员。

(三)办公条件。慈善基地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所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原则要求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米,配有电话、电脑、网络、空调等办公设施,内部装修应体现慈善文化特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慈善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要配强配优工作力量,加强政策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任务分解以及实施安排。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树立起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学习、可复制特征的典型,为基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功能定位。慈善基地建设以县(市、区)为主体,主要分为: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慈善文化建设基地、慈善组织孵化基地、慈善人才培训基地、慈善项目培育基地、慈善产品研究基地等。各地可根据地方特色和优势,在上述6种模式中选择功能定位,开展基地建设;也可自行确定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具体实践工作。4月底前,以设区市为单位上报《拟建设的慈善基地名录》(附件1),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上报一个。

(三)落实保障举措。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慈善基地的建设经费、运营经费、人员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导向作用,对基地的初始建设、日常运行、慈善项目予以支持。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慈善基地工作人员培养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注重实际成效。深入贯彻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慈善基地建设。要围绕“社会组织创新年”活动,以调研开路、以问题破题,确保慈善基地建设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聚焦慈善领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慈善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申报首批基地。省民政厅将选择慈善氛围浓、公益意识强、典型作用好的县(市、区)开展首批慈善基地建设工作。8月底前,以设区市民政局为单位上报《全省首批慈善基地申报表》(附件2),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3-4个。省民政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开展业务评估和实地督导,从创新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的要求出发,统筹审定,在10月底前发文公布首批全省慈善基地名录。

联系人:田丽君;联系电话:0571-87050928;邮箱:112740581@qq.com

 

附件:1、拟建设的慈善基地名录.docx

    2、全省首批慈善基地申报表.docx

 

 

浙江省民政厅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