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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43% 与发达国家相当

发布日期:2016-10-21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人民网浙江频道

人民网杭州10月20日电 (王丽玮)今天上午,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暨辅助性就业现场会在杭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率为43%,与一些发达国家大致相当。其中,在辅助性就业机构实现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的残疾人近6万,比2012年增加了近五倍。

据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经过“十二五”的发展,我国残疾人的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分散按比例、集中、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相互补充的残疾人就业格局已形成,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实现就业的残疾人群体一直是残疾人就业难点之一。发展辅助性就业,是解决困难残疾人就业的最现实选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辅助性就业机构2282个,其中公办1009个,民办1273个。从事辅助性就业残疾人从2012年的14396人,发展到了2015年的62938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从事的行业主要有:手工、加工工序、包装、劳务、种养等。

为促进完善残疾人就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国残联近日出台了《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0万人,面向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所有县(市、旗)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

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已就业残疾人达到27.8万人,占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的76.3%。其中实现辅助性就业残疾人1.84万人。去年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2.6%,高于全国平均20个百分点。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528元和17573元,同步全面消除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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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43% 与发达国家相当
发布时间:2016-10-21

人民网杭州10月20日电 (王丽玮)今天上午,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暨辅助性就业现场会在杭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率为43%,与一些发达国家大致相当。其中,在辅助性就业机构实现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的残疾人近6万,比2012年增加了近五倍。

据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介绍,经过“十二五”的发展,我国残疾人的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分散按比例、集中、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相互补充的残疾人就业格局已形成,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实现就业的残疾人群体一直是残疾人就业难点之一。发展辅助性就业,是解决困难残疾人就业的最现实选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辅助性就业机构2282个,其中公办1009个,民办1273个。从事辅助性就业残疾人从2012年的14396人,发展到了2015年的62938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从事的行业主要有:手工、加工工序、包装、劳务、种养等。

为促进完善残疾人就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国残联近日出台了《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0万人,面向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所有省级党政机关、地市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所有县(市、旗)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

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已就业残疾人达到27.8万人,占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的76.3%。其中实现辅助性就业残疾人1.84万人。去年全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2.6%,高于全国平均20个百分点。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528元和17573元,同步全面消除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