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眼“放”,创新登记管理体制。早在2012年就率先试水放宽公益慈善类组织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实行直接登记,近年来逐步推进四大类社会组织按照登记和业务主管一体化模式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有6家社会组织享受此项政策便利。同时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体系,依托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将广泛分布在城乡社区的2500余家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群众又有切实需求的草根组织进行备案管理。
二是着手“育”,改革孵化培养机制。依托区青年志愿服务及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开辟“公益组织苗圃基地”,通过“孵化+培育”的方式,对初创期的公益组织在资金、场地、人员、技术上给予支持,目前已孵化培育38家。同时成立了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首南街道邻里促进中心,将社会组织纳入到街道数字化信息平台,以服务平台为枢纽进行供需对接。
三是着力“转”,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着力转变政府包揽社会治理的传统方式,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合作方式,建立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体系,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促进公共报务的多元化、优质化、专业化。目前,全区首批共47家社会组织通过资质认定,已承接了民政领域政府职能转移项目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