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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5-03-03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一是做好低保动态工作。从2014年10月份起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488元和352元。同时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做好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松阳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2014年,我县发放救助金315.56万元,救助人口1904人次。
    三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将各敬老院在院人员全部纳入综合责任险范围,确保五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四是做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避灾场所覆盖率达100%,村级避灾覆盖率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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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03

一是做好低保动态工作。从2014年10月份起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488元和352元。同时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做好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松阳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2014年,我县发放救助金315.56万元,救助人口1904人次。
    三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将各敬老院在院人员全部纳入综合责任险范围,确保五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四是做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避灾场所覆盖率达100%,村级避灾覆盖率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