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创新举措推行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15-02-04
近年来,淳安县民政局通过加强和县人才办、县人社、县财政、千岛湖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创新举措推行了“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激励机制”。
一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上岗制。下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指导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新录用以及40周岁以下的现有专职社工必须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无故不参加或期限内未通过考试的,合同期满不再续聘。2013、2014年该县分别有12、11人通过社工师考试,社工持证率大大提高。
二是实施社工师岗位津贴和考核激励机制。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12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月增发200、100元的职业资格津贴。2014年将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5万元提高到4.1万元,并由各乡镇根据社工个人考核情况,统一发放月度绩效和年度目标考核奖励。
三是开展社会工作人才梯队培训教育。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班、社会工作人才骨干培训班、社会工作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在提高社工师考试通过率的同时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整体素质。近两年共向省市推荐社会工作优秀案例6篇,相关的社会工作调研论文被浙江省社区研究会评为二等奖。
四是拓展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空间。在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社工证书的人员。事业单位招考时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安排定向指标,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时社区正副职享受村干部同等优惠政策。近两年来有4名社工分别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进入政府部门工作。
一是推行职业资格证上岗制。下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指导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新录用以及40周岁以下的现有专职社工必须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3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无故不参加或期限内未通过考试的,合同期满不再续聘。2013、2014年该县分别有12、11人通过社工师考试,社工持证率大大提高。
二是实施社工师岗位津贴和考核激励机制。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给予12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月增发200、100元的职业资格津贴。2014年将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5万元提高到4.1万元,并由各乡镇根据社工个人考核情况,统一发放月度绩效和年度目标考核奖励。
三是开展社会工作人才梯队培训教育。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班、社会工作人才骨干培训班、社会工作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在提高社工师考试通过率的同时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整体素质。近两年共向省市推荐社会工作优秀案例6篇,相关的社会工作调研论文被浙江省社区研究会评为二等奖。
四是拓展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空间。在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社工证书的人员。事业单位招考时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安排定向指标,竞争性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时社区正副职享受村干部同等优惠政策。近两年来有4名社工分别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进入政府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