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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规范“三务”公开打造阳光和谐民政

发布日期:2015-02-10 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为确保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龙泉市民政局从规范“三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上着手,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公开内容,力求全面真实。确定了公开内容,将全局性、政策性(包括发展目标及规划)的问题,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的年度(定期)考核、奖惩,机构编制设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考录、推荐、调配、聘用,重大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变动、重要财务收支等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在把握公开内容时,力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
    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注重实效。在局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告栏、为民服务制度等版面,并利用民政党务公开网页、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党内有关会议、文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每次公开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对干部群众提出的合化理建议,积极采纳;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党员群众参与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软环境建设、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任务,有力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规范公开制度,确保机制完善。通过制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由局纪检组对“三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行全面监督,为搭建党群关系新平台、构筑干部廉洁自律防火墙、维护党员的权利、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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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规范“三务”公开打造阳光和谐民政
发布时间:2015-02-10
    为确保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龙泉市民政局从规范“三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能,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上着手,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规范公开内容,力求全面真实。确定了公开内容,将全局性、政策性(包括发展目标及规划)的问题,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的年度(定期)考核、奖惩,机构编制设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考录、推荐、调配、聘用,重大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变动、重要财务收支等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在把握公开内容时,力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
    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注重实效。在局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告栏、为民服务制度等版面,并利用民政党务公开网页、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党内有关会议、文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每次公开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对干部群众提出的合化理建议,积极采纳;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党员群众参与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软环境建设、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任务,有力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规范公开制度,确保机制完善。通过制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由局纪检组对“三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行全面监督,为搭建党群关系新平台、构筑干部廉洁自律防火墙、维护党员的权利、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